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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業務許可證
鎖定
本許可所稱電力業務,是指發電、輸電、供電業務。其中,供電業務包括配電業務和售電業務。
- 中文名
- 電力業務許可證
- 外文名
- Electric power business license
- 發證機關
-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
- 業務範圍
- 電力業務
電力業務許可證發展歷史
自2023年12月2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推行電力業務許可證(含發電類、輸電類、供電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含承裝、承修、承試類一至五級)電子證照(證照樣式見附件)。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同步制發、並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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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業務許可證相關規定
為了加強電力業務許可證的管理,規範電力業務許可行為,維護電力市場秩序,保障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電力監管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電力業務,應當按照《電力業務許可證管理規定》的條件、方式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 除電監會規定的特殊情況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不得從事電力業務。
本許可所稱電力業務,是指發電、輸電、供電業務。其中,供電業務包括配電業務和售電業務。
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的單位按照相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接受電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監督管理。被許可人依法開展電力業務,受法律保護。
電力業務許可證使用限制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電力業務許可證;被許可人不得塗改、倒賣、出租、出借電力業務許可證,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電力業務許可。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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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全面推行應用電力業務資質許可電子證照的通知 .國家能源局.2023-12-22[引用日期202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