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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市場化改革

鎖定
電力市場化改革,政府在確保必要監管的前提下,逐步減少對電力產業的干預,在電力價格確定和電力服務提供中引入市場機制。主要措施有廠網分開、改革電價制度和引入競爭等,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優化資源配置。在中國,2002年4月,國務院出台《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同年12月,2家電網公司,5家發電集團公司和4家輔業集團公司同時掛牌。經過多年發展,中國電力行業基本完成了廠網分開的產業重組,搭建了符合有限競爭需要的市場平台,全行業尤其是發電行業的競爭格局逐漸形成。發電市場中形成中央國有、地方國有、私人所有、外商所有等多種形式的投資主體,同時發電企業市場份額較分散,競爭程度相對較高。市場化改革促使電力行業整體生產水平迅速提高,用電需求得到保障。 [1] 
中文名
電力市場化改革
所屬地區
中國
定    義
政府在確保必要監管的前提下,逐步減少對電力產業的干預,在電力價格確定和電力服務提供中引入市場機制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