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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增值業務

(憑藉公用電信網的資源開發的附加通信業務)

鎖定
電信增值業務是相對於傳統的電信語音業務而言,指的是憑藉公用電信網的資源和其它通信設備而開發的附加通信業務,其實現的價值使原有網路的經濟效益或功能價值增高。有時稱之為增強型業務。
中文名
電信增值業務
外文名
Telecom value-added service
分    類
以增值業務方式出現的業務等
業務介紹
語音信息、電子信箱等

電信增值業務業務分類

分類
增值業務廣義上分成兩大類:
一是以增值網(VAN)方式出現的業務。
增值網可憑藉從公用網租用的傳輸設備,使用本部門的交換機、計算機和其它專用設備組成專用網,以適應本部門的需要。例如租用高速信息組成的傳真存儲轉發網、會議電視網、專用分組交換網、虛擬專用網(VPN)等;
二是以增值業務方式出現的業務。
是指在原有通信網基本業務(電話、電報業務)以外開發的業務,如數據撿索、數據處理、電子數據互換、電子信箱、電子查號和電子文件傳輸等等業務。 [1] 

電信增值業務業務介紹

電信增值業務語音信息

以語音平台為用户提供語音信息業務,如160台人工輔助的信息台、168台自動聲訊服務、166台語音信箱,其服務範圍遍及新聞、體育、科技、金融、證券、房地產、醫療保健、娛樂、交通、購物指南、旅遊、人才交流、熱點追蹤等各方面。這些服務正逐步走向全國信息台聯網、數據庫檢索等方式過渡,實現資源共享。

電信增值業務電子信箱

也稱電子郵件。最新一代的電子信箱是消息處理系統(MHS),可實現異種計算機之間互通。電子信箱為用户提供存取、傳送文電、數據、圖表或其它形式的書面信息,它通常通過分組交換數據網傳送,也可通過電話網或用户電報網來實現。

電信增值業務可視圖文

作為電話機用户的附加增值業務,它通過公用電話網與分組交換網上的數據庫互連,可以按需檢索各類文字、圖像(彩色)信息,也可用作電子信箱的終端設備。

電信增值業務傳真存發

是通過計算機將用户的傳真信號進行存儲、轉發或具有傳真檢索信息功能的設備,為用户提供高性能的傳真業務。通常利用專線或公用分組網為電話網上的用户提供迂忙重發、多址或廣播傳送、定時投送、語音提示查詢以及傳真/電傳轉換等業務。傳真存儲轉發是非實時通信,電路利用率可提高五倍以上,是一項很有發展前途的業務。

電信增值業務在線檢索

是通過電信網絡將數據終端或PC機與各種信息數據庫相連,在檢索軟件的支持下,用户可方便、迅速地獲取所需要的信息和數據。除用户直接查找數據庫外,也可以通過中介計算機系統,使用户很容易地找到所需要的數據庫。其應用範圍極廣,如科技情報檢索、新聞、金融、股票、期貨、航班、車次等公用服務,也應用於各類專業數據庫如圖書、化工、輕工、石油等等。

電信增值業務數據互換

是採用計算機按照規定的格式和協議進行貿易或信息交換的手段,故也稱之為“無紙貿易”,它是發達國家最現代化的貿易手段,已被許多國家採用,我國推行的“金字”工程中的“金關”就是EDI在我國的開發與應用。

電信增值業務國際互聯網

也稱網間網。它是全球最大的計算機互聯網,也是屬於利用現有通信網絡和計算機資源開放的增值業務,近年來,該網已由科研、教育網絡發展成商用網絡,當前連接着約150多個國家和地區、4萬多個計算機網,近400萬台計算機,擁有用户數已超過3500萬個。為了滿足中國用户的需要,郵電部以北京、上海、廣州作為全國的出入口局與美國Internet互聯,用户可通過電話網、公用分組交換網、電子信箱系統或專線方式進入中國互聯網Chinanet,與國內外互聯網的用户通信。在該網上可以為用户提供電子信箱、文件傳送、數據庫檢索、遠程信息處理、資料查詢、多媒體通信、電子會議、圖像傳輸等服務。

電信增值業務短信服務

SMS短信(Short Messaging Service)系最早的短消息業務,而且也是普及率最高的一種短消息業務。這種短消息的長度被限定在140字節之內,這些字節可以是文本的。
電信服務商將短信通道開放給企業,用於商業短信發送服務,主要形式有:驗證碼短信、營銷短信、批量羣發短信等方式,被用於短信平台、短信SDK、短信營銷、短信互動等商業模型中。

電信增值業務其他業務

如“200”電話呼叫卡業務、“800”受對方付費業務,“400”主被叫分攤付費業務,還有虛擬專用網(VPN)業務、集中式用户交換機業務等等均屬於增值業務。還有如帷幄中繼業務、電視會議、視像點播(VOD)等等一些新型增值業務也正在蓬勃發展中。 [2] 

電信增值業務相關區別

第一類增值電信業務包括:
(一)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
(二)國內多方通信服務業務
(三)國內因特網虛擬專用網業務
(四)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
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包括:
(一)存儲轉發類業務
(二)呼叫中心業務 (CALL CENTER)
(三)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 (ISP)
(四)因特網信息服務業務(ICP)
(五)移動網和固定網信息服務業務(SP)
注: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最常見的就是信息服務業務,類型主要包括內容服務、娛樂/遊戲、商業信息和定位信息等服務。
參考資料
  • 1.    左小德, 李輝, 程守紅. 電信增值業務價值鏈分析[J]. 價格月刊, 2004(5):33-34.
  • 2.    徐玉. 全球電信增值業務發展現狀與趨勢[J]. 信息網絡, 2004(9):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