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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學明

鎖定
雷學明(1930-2015.1),畢業於海軍軍官學校、三軍大學兵學研究所。曾赴美國留學。曾任台灣地區海軍作戰計劃委員會委員、海軍總司令部計劃署副署長。1983年任台灣地區海軍總司令部副參謀長,軍階海軍中將。1990年任台灣地區海軍總司令部作戰計劃委員會主任委員,並任海軍造艦計劃管理室執行長。1992年底退役。 [1] 
中文名
雷學明
出生日期
1930年
逝世日期
2015年1月
畢業院校
海軍軍官學校

雷學明人物簡介

雷學明,台灣地區海軍總司令部副參謀長。海軍中將。海軍軍官學校、兵學研究所畢業。歷任台灣地區海軍戰委會委員、海軍總司令部計劃署副署長。
1980年底,奉命率領技術人員赴美國至麻省理工學院及加州造船廠學習造艦技術。
1983年5月,任台灣地區海軍總司令部中將副參謀長,主持對外採購軍備事宜。 [4] 
1990年任台灣地區海軍總司令部作戰計劃委員會主任委員,並任海軍造艦計劃管理室執行長。
1992年底退役。 [1] 
2001年,因“採購案”在退伍後被捲入“拉法葉艦軍購案”。 [2]  2010年,雷學明最後被判無罪。 [3] 
2015年1月,雷學明病逝台北榮總,享壽86歲。時任台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於1月11日晚間致電雷學明女兒雷倩表示哀悼,希望其與家人節哀順變。 [5] 

雷學明人物經歷

“海軍拉法葉與獵雷艦軍購弊案”
2001年,轟動台灣社會的“海軍拉法葉與獵雷艦軍購弊案”,經過台北地檢署1年多來的偵辦,正式宣告偵查終結。被起訴的軍官最高職務是前台灣海軍總司令,是台灣軍方歷來涉案被訴的最高級別官員。
據悉,負責採購拉法葉艦的台灣海軍總部“六人小組”,前中將雷學明、少將姚能君、上校王琴生、上校康世淳、中校程志波,及前防務部門第三處上校副處長宣蓬萊均被依貪污圖利罪和偽造文書罪提起公訴。除宣蓬萊外,雷學明等5人分別被檢方具體要求判處10年到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 
無罪定讞
2010年11月7日,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對於島內眾所矚目的拉法葉軍購弊案,台特偵組今天下午表示,決定僅就前海軍上校郭力恆的部分上訴,以確保海外傭金追討;台海軍前中將雷學明等人部分不上訴,確定無罪定讞。
台特偵組今天下午3時舉行記者會,對相關案情做進一步説明。報道指出,檢方偵辦拉法葉艦軍購弊案,曾分2批起訴。第一批是2001年7月間把台軍前海軍艦管室主任雷學明、前武獲室組長康世淳、前參謀程志波、宣蓬萊等人依貪污罪起訴;第2批是2006年間,將郭力恆、郭問天兄弟,以及汪傳浦一家6人,依貪污罪起訴。
報道稱,全案因卷證龐雜及涉敏感跨境案件,台北地方法院經多年調查、審理後,今年6月判決雷學明等前海軍將校無罪;8月間判郭力恆15年,郭問天2年。由於判決書牽涉台當局防務機密,台北地院與台海軍花了數月確認如何處理判決書內機密內容,在台海軍同意法院將機密內容刪減後,上週法院正式將判決書送達檢方與被告。
據台灣媒體瞭解,台灣“檢察總長”黃世銘昨天上午召集台特偵組檢察官開會,經約10小時的討論後,決定雷學明等將校的部分不上訴,但必須就郭力恆兄弟的部分上訴。檢方考量重點之一在於,法院在郭力恆判決書中,只宣告沒收1700多萬美元不法所得,若不上訴,瑞士檢方可能會解凍汪傳浦被扣的5.2億美元。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