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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浮市應急管理局

鎖定
雲浮市應急管理局,是雲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雲浮市應急管理局
局    長
韋鈺

雲浮市應急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各地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組織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擬訂相關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三)統籌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和共享,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應對突發事件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指揮協調全市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縣級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八)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冰凍、颱風、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權限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安全生產工作,創新和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監管。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核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生產和使用情況。負責實施和指導監督職責範圍內的行政許可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牽頭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應急管理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2] 

雲浮市應急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和黨羣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和行政審批科。負責組織擬訂相關規範性文件,承擔重大政策研究、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及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新聞發佈,輿情監測和應對,文化建設及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核、審批以及相關協調工作。負責制定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流程、辦事指南,負責行政審批政策諮詢、業務查詢和信息公開工作。指導本系統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局政府網站和新媒體的建設、管理及網絡信息安全工作。
(三)規劃財務和救災物資保障科。組織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負責機關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統籌安排和監督有關專項資金的使用。承擔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劃,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辦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羣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羣眾生活救助。
(四)應急指揮支援和預案管理科。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佈預警和災情信息,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承擔自然災害類、安全生產類突發事件現場處置與救援協調保障工作,以及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現場指揮的組織、協調、保障工作。協調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家庫、專家組的有關專家參與突發事件的處置。統籌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縣級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負責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組織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承擔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日常工作。
(五)綜合協調科。綜合分析全市及各行業領域應急救援、安全生產形勢,提出相關對策建議。負責對應急救援和安全生產重大措施落實情況以及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督查、督辦。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相關行業和領域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指導協調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和市有關部門履行自然災害防治職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和相關市直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組織開展全市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督查和考核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六)風險監測減災和評估統計科。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檢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信息化建設工作,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和運行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完善相關信息傳輸和共享,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的科研、專家隊伍和科技創新基地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和分析工作。建立災情報告制度,承擔災情的統計、核查、損失評估等災害救助需求分析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承擔市減災委員會日常工作。
(七)火災防治管理科。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消防規範性文件,組織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以及較大火災調查處理(評估)有關工作和一般火災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工作。協調消防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汛旱風和地震地質災害救援科。組織協調水旱、冰凍、颱風、地震和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有關江河湖泊和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颱風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等工作,組織協調冰凍、颱風防禦工作,指導協調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九)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科。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十)安全生產基礎科。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陸上石油天然氣開採)、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安全生產培訓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中介機構資質管理並監督檢查。指導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及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除外)的操作資格以及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十一)安全生產執法監督科。承擔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陸上石油天然氣開採)、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工作,按權限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執法計劃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依法承擔相關行業和領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指導安全生產誠信管理相關工作。 [2] 

雲浮市應急管理局機構領導

韋鈺:黨委書記、局長 [4] 
練家華:黨委委員、副局長
蔡文戈:黨委委員、副局長
藍永光: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超賢:黨委委員、副局長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