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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鎖定
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是省政府管理標準化、計量、質量和特種設備工作並行使行政執法監督職能的直屬機構·
中文名
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地    址
雲南省
性    質
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
負責質量技術監督等

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職能簡介

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體制, [1]  其主要職責是:
( 一) 負責質量技術監督,擬訂提高質量水平發展戰略及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及制定規範 性文件,負責與質量技術監督有關的技術規範工作。
( 二) 承擔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責任,負責質量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推進名牌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要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 三) 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和纖維質量監督檢驗,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鑑定,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按照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授權,組織協調有關專項打假活動。
( 四) 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技術機構、計量器具、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組織制定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
( 五) 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制定( 修訂) 、審批、發佈地方標準,監督檢查標準實施,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負責技術性貿易措施的應對工作,承擔企業產品( 不含食品) 標準備案工作,指導企業標準化工作。
( 六) 負責統一管理和監督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校準、檢測實驗室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技術能力評審與資格認定,組織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監督和有關檢驗、檢測機構的依法授權與監督管理。
( 七) 承擔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的責任,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 八) 承擔食品、食品有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許可工作,按照規定開展食品質量監督抽查。
( 九) 制定並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的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重要科研和技術引進,組織開展質量技術監督交流與合作。
( 十) 對省以下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實行垂直管理。
( 十一) 承辦雲南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機構

辦公室
法規處
執法督查處
質量管理處
產品質量監督處計量處
標準化處
認證認可處
特種設備處
食品生產監管處
科技處
計劃財務處
人事處
機關黨委
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紀檢監察室

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現任領導

  • 黨組書記 陳百鍊主要負責:主持全面工作。
  • 黨組成員、副局長 符亞傑主要負責:主持機關黨委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分管計量處、認證認可處、人事處、離退休人員辦公室、省計量測試技術研究院、省纖維檢驗局、楚雄中心、大理中心、怒江中心。
  •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彭 琪主要負責:分管執法督查處、質量管理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科技處、稽查總隊、省特種設備安全檢測研究院、省建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曲靖中心、昭通中心、麗江中心、迪慶中心。
  • 副巡視員 尹加生主要負責:分管法規處、產品質量監督處、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省珠寶玉石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政務服務中心、玉溪中心、紅河中心、文山中心、普洱中心、版納中心。
  • 總工程師 陳世榮主要負責:協助副局長陳百鍊同志工作。
  • 總檢驗師 呂元海主要負責:協助局領導做好省局管理學(協)會有關工作。 [2] 

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成長曆史

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機構源遠流長,且隨社會進步、科技發展、經濟繁榮,其名稱、職能、手段,亦在不斷髮展變化。古時史稱權度或度政部門,在漫長的自然經濟時代,沿用了數千年。
雲南省度量衡檢定所:1936年(民國25年)成立雲南省度量衡檢定所,1946年(民國35年)所被裁撤,1948年(民國37年)恢復重建,核設員工18人,直屬省建設廳,受國民政府度量衡局監督指導。省所存在期間,對於建立縣級行政、檢定機構,人員培訓,建立度量衡標準,製造新制器具,推行權度法,劃一度量衡等,“在全國劃一度量衡的進程中,雲南列屬先進省份之一。”
從新中國成立到1959年底,省人民政府未設度量衡行政管理機構,相關業務由工商部門代管,糧食、商業、工業部門分散自管。
雲南省計量標準局:1960年1月11日,國務院批准成立雲南省計量標準局,設6個科(室),編制30(含技術幹部21)人,直屬省人委,省科委代管,在省科委內辦公。1961年底隨省科委從五華山搬到護國路22號辦公。1967年10月所有人員搬入東風東路151號大樓內辦公。
省計量標準局革命委員會:1968年12月13日,省革委批准成立省計量標準局革命委員會,設政工、生產、行政、標準化4組,直屬省革委。1971年11月1日改名省標準計量局,沿用革委會名稱。
省標準計量管理局:1978年3月22日,經省革委批准改名為省標準計量管理局,設辦公室、政治、計量、標準化、計劃財務處和計量測試研究所、計量實驗工廠。直屬省革委,政工和科以上幹部由省科委代管,計劃財務由省計委代管,文件發放由省辦公廳負責。
從1975年到1979年底,全省先後建齊了17個地州市(當時設有東川市)行政管理機構,並依法先後下設計量檢測、質量檢驗所、中心。
省標準局和省計量局:1979年10月18日,省委批覆分設省標準局和省計量局,直屬省革委,歸口省經委。行政統一,業務分設,一套領導班子,設7處、室,編制56人。
雲南省標準計量局:1983年4月13日,省委決定兩局併為一局,設立省標準計量局,歸口省經委,簡設4處1室,編制50人。
省技術監督局:1990年12月31日,省政府決定改設省技術監督局,規格級別不變,歸省政府直接領導,設6處一室。
1994年12月12日,省政府通知: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雲南省黨政機構改革方案,保留省技術監督局,為雲南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管理的副廳級機構。仍實行標準化、計量、質量三位一體的工作體制。
1998年11月,省勞動廳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處,成建制劃轉省技術監督局並設鍋爐壓力容器監察處。
截至1999年,省局先後更名7次。
1999年,國務院領導指示全國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並將國家技術監督局改名為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列入國務院直屬局。還對垂直管理的行政、技術機構設置及管理、編制、幹部、經費和財務等管理作出明確規定。
1999年7月6日,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的要求,省技術監督局向省政府呈報了《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對改革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行政、技術機構設置與管理,編制核定與管理,幹部管理,財政經費管理等相關問題提出了具體的組織實施意見。省政府於當月21日通知各州、市、縣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要求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在各級政府的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持下,認真做好實施方案的落實工作。通過改革,理順關係,轉變職能,提高隊伍素質和執法水平,逐步建立辦事高效、轉動協調、執法統一,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質量技術監督新體制。
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2000年8月24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經省機構改革領導小組審核,省政府批准,“雲南省技術監督局更名為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正廳級。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是省政府管理標準化、計量、質量和特種設備工作並行使行政執法職能的直屬機構,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體制。”
2014年7月7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做好省級以下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調整工作的通知》(雲政辦發〔2014〕38號),將質監部門省級以下垂直管理調整為各級政府分級管理體制,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綜合檢測中心仍由省質監局直接管理。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