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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司法廳

鎖定
雲南省司法廳是雲南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中共雲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設在雲南省司法廳。
雲南省司法廳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雲南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茶忠旺 [4] 
中文名
雲南省司法廳
辦公地址
昆明市西山區滇池路219號
性    質
國家機關
廳    長
茶忠旺

雲南省司法廳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省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立法工作的責任。擬訂省政府中長期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負責跟蹤瞭解各部門對立法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
(三)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草案。承辦各部門報送省政府的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草案的審查工作。負責省政府規章報送國務院、省人大常委會的備案工作。負責立法協調。
(四)承辦省政府規章的解釋、立法後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實施省政府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省政府規章清理、編纂工作,組織翻譯、審定省政府規章外文正式譯本。負責州(市)政府規章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審核各部門編輯的法規文件彙集。
(五)負責國家有關部門和省人大常委會徵求省政府意見的法律草案、法規草案、部門規章草案的辦理工作。
(六)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省政府各部門、地方各級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監督、指導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補償工作。負責省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補償案件的處理工作。
(七)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八)管理雲南省監獄管理局。指導、監督刑罰執行和罪犯改造工作。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九)管理雲南省戒毒管理局。指導、監督強制隔離戒毒執行和戒毒康復工作。對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提供指導、支持和協助。
(十)負責擬訂全省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佈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管理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工作。指導、監督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十一)負責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審核和資格證書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和指導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
(十二)負責本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和有關外事工作。
(十四)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州(市)管理司法局和其所屬強制隔離戒毒所領導幹部。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雲南省司法廳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雲南省司法廳機關設15個內設機構(雲南省勞動教養管理局為副廳級,其餘14個為正處級)和政治部、機關黨委、監察室、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督辦、會務、機要、保密、信訪、統計、檔案、幹部保健、接待以及車輛、辦公用品的管理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件和報告的起草、審核,參與和指導調查研究,組織新聞發佈工作;擬訂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
辦公室設秘書科、行政科、信訪科、信息督辦科、綜合科。
(二)政治部
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思想政治、組織宣傳、表彰獎勵、黨的建設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辦廳直屬單位和監獄、省屬勞教所領導班子建設的具體工作,負責權限範圍內直管幹部考察、考核、任免的有關工作;協助州(市)管理司法局和州(市)屬勞教所領導幹部,對協管幹部進行考核並提出任免、交流建議;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警銜評授、人民警察撫卹、警銜授予(晉升)培訓等工作;負責全系統警容風紀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負責機關和司法行政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直屬院校工作。
政治部設3個處(正處級):
1.幹部處
2.人事警務處(警務督察總隊)
3.組織培訓處
(三)法制處(行政複議辦公室)
組織起草有關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參與法規的修改、論證等立法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法制建設工作,監督檢查全系統執行司法行政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組織、監督司法行政機關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及國家賠償工作;負責仲裁機構的登記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四)法制宣傳處(雲南省委依法治省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指導、監督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教育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指導法制宣傳報道;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宣傳工作。
(五)計劃財務裝備處
制定司法行政系統的基本建設、經濟發展與社會事業規劃;指導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統重大基本建設項目的論證、評估、審查、上報、實施工作;制定司法行政系統財務、物資和技術裝備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預決算、財務管理、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槍支、彈藥、服裝、車輛、警用器械等後勤物資裝備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業務經費、中央政法補助專款和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監獄、勞教系統行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六)律師工作處
指導、監督律師、法律顧問和社會法律諮詢服務工作;組織實施有關律師工作的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律師執業審核,負責律師工作機構審批設置,管理在雲南設立的外國(境外)律師機構和外省律師事務所分支機構;負責律師事務所及其執業律師的年度考核、獎勵、執業道德建設、行政處罰等工作;聯繫雲南省律師協會
(七)律師行業執法監督辦公室
負責律師行業的執法執紀監督;監督律師事務所、律師貫徹執行律師法和有關行業規範、行業管理政策,指導、監督和檢查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執業活動;受理對律師事務所、律師的投訴並進行調查處理;參與組織、指導律師涉法信訪工作,加強對律師代理影響較大的案件的指導和監督;參與對律師事務所、律師的違法違紀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工作。
(八)公證工作處
指導、監督和規劃公證工作;組織實施有關公證工作的規章制度;負責公證資格授予、公證工作機構設置審批、公證員執業審批、公證機構及執業公證員年檢、註冊登記等資質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公證業務活動,監督公證質量;負責公證員的考核、培訓等工作;開展與外國和港澳台地區公證組織及人員的業務交流與合作;聯繫雲南省公證員協會。
(九)基層工作處
指導、監督基層司法行政機構、人民調解、司法助理員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聯繫雲南省人民調解員協會。
(十)社區矯正工作管理處
組織、協調社區矯正工作;加強社區矯正執法隊伍與志願者隊伍建設;研究社區矯正的法律政策,探索和實施社區矯正的新方法;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的宣傳與對外交流。指導、監督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承擔雲南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委員會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一)國家司法考試處
負責國家司法考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負責《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及其持有者的管理工作;負責司法考試的發展規劃、培訓、交流、宣傳等工作;制定法學教育和在職司法幹警、企業法律顧問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成人法學教育,負責對專業人員進行培訓。
(十二)對外交流與合作處
負責司法行政涉港澳台的具體事務;負責國際對口司法往來工作;參與國際有關人權問題的法律研討和交流活動;組織參加有關司法、法學領域的多邊和雙邊交流活動,研究外國的司法制度和司法實踐;開展政府和民間法律交流與合作;承擔司法行政系統有關外事工作。
(十三)審計處
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的內審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及司法行政系統廳管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負責法律服務機構的年檢註冊審計;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審計工作人員的管理、培訓;負責司法行政系統有關事項的專項審計。
(十四)司法鑑定管理局
制定司法鑑定發展規劃和改革發展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司法鑑定管理規定和技術規範;負責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審核登記、名冊編制和名冊公告;負責司法鑑定機構資質管理評估、司法鑑定質量管理評估及司法鑑定人誠信等級評估;指導、監督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並對其違法違紀執業行為進行處罰;指導、監督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資質管理、質量管理和司法鑑定人專業教育培訓;聯繫雲南省司法鑑定協會。
(十五)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148”工作指導辦公室)
指導、監督法律援助工作,規劃法律援助事業發展佈局;制定並實施法律援助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受理影響較大的法律援助案件,並指派執業律師及其他法律服務人員辦理法律援助事務;指導、監督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負責籌集和管理法律援助基金;組織指導“148”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專用電話建設和服務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對外法律援助的交流與合作;負責法律援助工作宣傳。
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設綜合科、援助事務科、業務指導科。
(十六)雲南省勞動教養管理局(雲南省戒毒管理局)
編制勞教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勞教所的所政管理、教育矯治、警戒護衞和警用裝備工作;規劃勞教場所的佈局、新建、改擴建、遷移、撤銷、合併等有關事項並組織實施;管理勞教場所的生產、基建、財務、國有資產、國土資源、安全環保等工作;負責勞教系統警察職工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勞教系統的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
雲南省勞動教養管理局(雲南省戒毒管理局)設9個處室(副處級)和政治部(正處級):
1.辦公室,設綜合科、行政科
2.政治部(警務督察支隊),設組織人事科、宣傳教育科
3.財務處
4.所政管理處
5.教育矯治處
6.生活衞生處
7.習藝勞動處
8.場所規劃處
9.後勤保障部
10.監察審計室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羣工作。
監察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行政監察工作。
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2] 

雲南省司法廳下屬單位

雲南省政法幹部學校、雲南省司法學校

雲南省司法廳現任領導

廳黨委書記、廳長茶忠旺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省監獄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廳監獄戒毒工作指導處、審計處; [5] 
廳黨委委員、省紀委監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組長王朝品同志:主持省紀委監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工作; [5] 
廳黨委委員、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一級巡視員趙毅同志:主持省監獄管理局工作; [5] 
廳黨委委員、副廳長彭國軍同志:分管省委依法治省辦秘書處,廳法治調研與督察處(政策研究室)、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律師工作管理處; [5] 
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王軍同志:分管廳辦公室(省司法行政系統應急處突指揮中心)、社區矯正管理處、裝備財務保障處、機關服務中心; [5] 
副廳長楊瑞碧同志:分管廳立法一處、立法二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處(行政審批處); [5] 
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高兵同志:分管廳普法與依法治理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處、科技信息處、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5] 
廳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柴萬宏同志:主持廳政治部(警務部)工作,分管省政法幹部學校,廳機關黨委(社會組織黨建辦)、離退休人員辦公室,協助廳長分管審計處; [5] 
廳黨委委員、省戒毒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楊華同志:主持省戒毒管理局工作; [5] 
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鬍江天同志:分管廳行政複議與應訴一處、行政複議與應訴二處、行政複議與應訴三處,協助廳長分管廳監獄戒毒工作指導處; [5] 
廳一級巡視員趙祖平同志:協助廳長負責專項工作。 [5] 

雲南省司法廳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17日,雲南省司法廳普法與依法治理處入選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和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擬表彰名單。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