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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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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處理是城市地區地面徑流水(雨水、融雪水、澆灑水)的淨化處理過程。
中文名
雨水處理
定    義
城市地區地面徑流水(雨水、融雪水、澆灑水)的淨化處理過程
根據不同的管道系統排水體制(分流制或合流制),雨水處理可以單獨或與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合並進行處理。雨水處理的水量按雨水道計算水量(按稀釋倍數或雨水泵站水量計算),但在進入處理構築物前宜設雨水調節池。雨水水質可採用:BOD20—80mg/L,SS150—300mg/L,油8-18mg/L。雨水單獨進行處理時,常設雨水集水沉澱塘(池),塘前設格柵,塘後有時可設濾池。池內水流速應小於0.01m/s,停留時間不小於1-2h(可達2-5晝夜來水量),處理後BOD可降低50-70%。與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合並處理時,格柵、沉砂池水量按總水量和計算,沉澱池中停留時間應不小於1h。曝氣池可不處理雨水或按計算處理部分雨水,污泥沉積和處理部分的容積按泥量總和計算。如果雨水處理後將用於工業循環水,則處理要求按循環水水質計算。雨水處理後的排放口可根據情況設在水體岸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