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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區城市管理局

鎖定
雨山區城市管理局(雨山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雨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雨山區城市管理局
辦公地址
安徽省馬鞍山市雨山區紅旗北路232號

雨山區城市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關於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等研究擬訂全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的有關標準、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編制區城市管理總體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市容、環衞專項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的組織指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考核考評;承擔特殊區域、重大活動保障和重大案件的查處;負責制定區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規範,監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人員依法行政。
(三)負責全區環境衞生和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導、綜合協調、督導考核等工作。根據職責分工,負責職責範圍內環境衞生和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工作。
(四)負責區主次幹道及以下區域户外廣告設置、門頭牌匾及沿街外立面裝修(飾)、空中線纜(弱電)治理、棚、亭等城市傢俱等公共空間秩序管理工作。
(五)負責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污染管理、露天燒烤污染環境保護管理工作。
(六)負責非機動車停放交通管理工作。
(七)負責城區園林綠化的應急保障和指導工作。
(八)負責全區數字城管系統的運行管理、綜合協調工作。
(九)根據區本級城市管理經費預算資金安排,編制資金計劃並負責資金的使用管理。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1] 

雨山區城市管理局領導分工

職務
姓名
局長
副局長
楊福祥、吳洪波
資料來源: [1] 

雨山區城市管理局內設機構

類別
名稱
工作分工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黨政文秘、檔案、保密、信息、信訪、綜治維穩、計劃生育、安全生產、人大政協議案辦理、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和後勤工作。
2.協助局領導做好綜合協調和督辦工作,負責車輛、裝備等採購、管理工作。
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規控違辦
(一)法規
1.負責區城管系統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等的宣傳培訓工作。
2.負責起草市容管理和行政執法管理相關的文書及印製工作。
3.負責行政執法案件的審核、複議答辯、訴訟應訴等工作。
4.指導轄區內各中隊查處重大複雜疑難案件。
5.區城管系統執法證、資格證申領、年審、年檢等工作。
6.行政執法案卷的存檔及考核工作。
7.法規審批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和工作。
(二)控違
1.負責印發控違拆違文件、數據統計、信息上報、控違拆違專報、監督檢查、目標考核和提出責任追究意見。
2.協助局領導做好控違綜合協調、督辦工作。
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和工作。
督查考核辦
1.負責局相關督查、考核辦法等制度的制定、落實。
2.嚴格落實考勤制度,做好各部門、單位的考勤記錄工作。
3.負責全局目標的規範管理和運行過程的督查工作。
4.負責撰寫、編制、報送督查方面的信息、資料、報表。
5.負責全局幹部職工的請假審批手續,並及時登記。
6.負責全局節假日值班安排,製作值班表並及時報送各相關部門。
7.負責督查執法人員履職盡責、儀容儀表、遵紀守章等情況。
8.完成領導交付的其他任務。
督查中隊
1.負責督查區各鄉鎮(街道)城市管理工作中隊容風紀、市容市貌。
2.負責協助督查辦進行督查考核。
3.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直屬事業單位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
1.貫徹執行城市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行使轄區內城市管理執法行政處罰權。
2.指導監督檢查轄區中隊的各項執法業務,指導檢查中隊的組織建設、隊伍管理、執法勤務、執法辦案效能等工作。
3.按上級要求組織調度全區性、跨街道(鄉鎮)城市管理專項和重大執法活動。
4.負責隊員的教育管理工作。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園林綠化環境衞生管理所
1.負責為維護城市環境衞生提供管理、服務。
2.負責環境衞生設施建設、運營與維護。
3.負責城市環境衞生監督與作業管理。
4.負責城市次幹道及其以下道路的綠化以及對綠化的管理。指導街道、物業公司做好小區的綠地建設和管理。
5.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資料來源: [1-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