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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惰性化

鎖定
離婚的惰性化是指非到萬不得已,不提出離婚,或者不同意配偶提出的離婚要求。
中文名
離婚的惰性化
應用學科
心理學
應用範圍
社會心理學

離婚的惰性化惰性型夫妻類型

惰性型是很快就對婚姻失去熱情的夫妻。當初結婚時,對婚後生活充滿了浪漫遐想。結婚之後,丈夫日復一日地上班下班,妻子日復一日地買菜做飯,很快就失去了新鮮感。時常想變換一下生活方式,比如去旅遊、調動工作、搬家等,但是不久也變成了“老一套”。希望生活發生變化的期待越大,就越可能對生活感到厭倦。厭倦經過循環形成一種適應,就導致了惰性生活的開始。惰性夫妻不能發現需要解決的新問題,不願意再進行新的嘗試,只是原樣複製現在的生活。他們沒有緊張、衝突,也沒有樂趣。而沒有樂趣本身,就構成了對婚姻關係的渙散力。

離婚的惰性化離婚的惰性化

離婚是由離婚決定開始的。離婚決定不僅受現實關係狀況和感情狀況的影響,也涉及到其他心理因素。離婚的惰性化是指非到萬不得已,不提出離婚,或者不同意配偶提出的離婚要求。這些人也感受到彼此衝突和感情破裂的痛苦,意識到這樣的結合是一種折磨,但覺得除目前狀態之外,沒有一種更好的方式可以替代,因此寧可停留在現在。
有的人也想到過離婚,但離婚在其心目中是一個莫測的深淵。他們不知道離婚後會遭受什麼悲慘的結果,因而顧慮重重。因為自知代價太高,所以最好的解決辦法是維持現狀。他們用“習慣的束手無策感”應付生活,認為一切都是命中註定,怎麼想都沒用,因而知覺麻木,逆來順受。這樣做的結局往往是,自己沒有獲得任何實質性的收益,卻接連不斷地失去更多的東西,比如遞增的折磨,分居的孤獨,歲月流失的代價等。 [1] 
參考資料
  • 1.    章志光.社會心理學: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