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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登記

鎖定
離婚登記(Divorce registration),是指自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通過婚姻登記機關解除婚姻關係的法定程序。在中國,凡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雙方須親自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後,查明雙方確屬自願離婚,並對子女和家庭財產等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准予離婚登記,發給離婚證,作為婚姻關係已合法解除的憑證。如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向當事人説明原因。 [1] 
2021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實施,為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新調整後的調整離婚登記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等。 [2] 
中文名
離婚登記
外文名
Divorce registration
登記機關
民政局
離婚證明
離婚證

離婚登記離婚條件

(一)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二)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四)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五)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半身免冠照片;
(六)當事人持《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身份證件。

離婚登記離婚登記的程序

2021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實施,為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新調整後的調整離婚登記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等。 [2] 
申請。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
受理。婚姻登記員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範》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初審無誤後,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並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遺失的可不提供,但需書面説明情況),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並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後,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並將《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與《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存根聯)》一併存檔。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審查。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期限屆滿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限屆滿的日期),雙方當事人應當持《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五十五條第(四)至(七)項規定的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的程序和條件執行和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附件7)的,應當出具。
登記(發證)。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 

離婚登記不予受理情形

三、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受理,但應當給當事人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通知單》,並提供有關法律諮詢服務。

離婚登記注意事項

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之前,最好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注意事項:
1.擬寫好離婚協議書。
2.控制、調節好自己的心情。
3.儘量不要讓親友參加登記離婚的過程。
4.提前摸清辦理離婚登記的時間和所帶的證件。
5.對婚姻登記機關有一個正確的認識。 [3] 

離婚登記法律規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 [4] 

離婚登記數據統計

2024年3月15日,民政部官方網站公佈2023年四季度民政統計數據。數據顯示,2023年全國離婚登記數為259.3萬對。而根據廣東省民政廳2024年2月發佈的《廣東民政事業統計季報(2023年第四季度)》,廣東省2023年全年累計離婚登記19.1萬對。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