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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林州都督府

鎖定
雞林州都督府是唐朝新羅領土上設立的羈縻都督府,都督由新羅王擔任。自公元663年起,先後有16位新羅王被唐朝委任為雞林州都督,歷時200餘年。
中文名
雞林州都督府
成    立
663年
目    的
政區整齊劃一
時    代
唐代

雞林州都督府"雞林"的來源

都督府以“雞林” 名, 是來源於《三國史記》中關於新羅王室的一個古老的神話。傳説新羅脱解王九年(東漢明帝永平八年,公元65年),其王都金城西始林凌晨聞雞鳴, 天明後國王令人人林視之,見有金色小犢掛樹上,白雞鳴於樹下取犢啓之,有一小男孩在其中,王令收養之。及長,聰穎絕倫,取名閼智。因其出於金犢,故以金為姓,改始林為雞林。

雞林州都督府設立

公元663年(唐高宗龍朔三年),為了政區整齊劃一,唐朝在新羅領土上設立了雞林州都督府,以新羅王金法敏為“雞林州都督” [1-2]  ,下設州和縣,與唐朝在其它周邊少數民族地區的行政設置類似。這是唐朝在朝鮮半島上繼熊律都督府(660年設立)等5個都督府之後,設立的又一個帶有羈糜(Jīmí)性質的都督府,真正體現了大唐帝國“際天所覆,悉臣而屬之。薄海內外,無不州縣” [3]  的國威。
雞林州都督府與熊津等五都督府不同的是:都督府是在新羅政權沒有被武力消滅的前提下設立的,都督由新羅王擔任,中央政府沒有在新羅領土上派任鎮撫官和駐紮軍隊,新羅王總領原來的州府。 [4]  從此後新羅正式成為唐王朝合法的地方政權,新羅領土也納人了唐朝統一的區劃之內,與唐朝所設置的松漠、饒樂、黑水都督府渤海都督府相似。安史之亂後,平盧節度使移駐山東半島,改稱淄青平盧節度使,兼押雞林州都督府。

雞林州都督府歷史背景

新羅是當時朝鮮半島三國中最弱小的一個,首都在金城(今慶州),國王姓金。新羅政權建立後, 常常受到高句麗百濟的聯合攻擊,處境艱難。特別是因為新羅曾殺死了百濟國王,所以與百濟世仇難解。為了擺脱困境,新羅與唐朝建立了密切的關係,接受唐朝的冊封,頻頻向唐朝進貢,遣質子人侍,出兵幫助唐朝作戰,作唐政權的藩附,以求在政治、軍事方面得到唐朝的庇護和支持。從唐朝方面來看,對待半島上三國的政治態度也有所區別,先後以武力征服了百濟和高句麗,於新羅則在一定程度上予以扶持和袒護,使其領土不斷擴大,奠定了後來統一半島的基礎。
唐高祖時,新羅王即遺使人貢,中央政府封其王金真平為樂浪郡王。新羅王真平死後,其女善德、真德先後繼任為新羅王。兩代新羅女王仍接受唐朝冊封,與唐朝保持友好關係。真德死,以其弟之子金春秋襲王位,“ 與大唐同舉義兵,問罪於百濟、高句麗,元兇伏罪,同步泰靜” 。金春秋死,其子法敏繼為文武王。有唐一代,除了平百濟的戰役之外, 新羅還曾多次出兵助唐。如貞觀十九年(645年),唐太宗徵高句麗,“ 又發契丹、奚、新羅、百濟諸君長兵悉會”。唐玄宗開元二十年(732年),渤海國大將張文休攻擾登州,與唐朝構兵, 唐玄宗命太僕寺卿金思蘭出使新羅, 令新羅出兵攻渤海南境。渤海的軍隊受到唐朝、新羅的夾擊,很快就敗下陣來。

雞林州都督府歷史發展

唐朝與新羅之間唯一的一次武裝衝突是唐朝新羅戰爭(670~676年)。時高句麗政權已被唐朝滅掉,新羅乘機收納其叛亡者,又略高句麗和百濟故地以擴大自己的地盤,因而觸怒了朝廷。唐高宗詔削金法敏官爵,命劉仁軌為雞林道大總管,率兵進討。新羅軍事失利, 金法敏上表謝罪,朝廷採取了寬大優容的政策,復新羅王官爵。但新羅也因此展拓了領地,增加了生口。其最盛時置有9州450(郡)縣,其中三分之二的領土是高句麗、百濟舊壤。具體地説, 9州之中的尚、良、康3州是新羅舊領地;熊、全、武3州得之於百濟;漢、朔、溟3州得之於高句麗。
自公元663年以後,新羅王除在位時間過短唐王朝未及加封者外,如《舊唐書》卷199上《新羅傳》載,貞元“十六年(800年),授俊邕(昭聖王)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新羅王。令司封郎中、兼御史中丞韋丹持節冊命。丹至鄆州,聞俊邕卒,其子重熙(哀莊王)立,詔丹還”。歷史上共有16位新羅王先後被唐朝委任為雞林州都督或稱雞林州刺史,冊封為新羅王雞林州都督歷時200餘年,是唐朝在東北及朝鮮半島所設立的都督府當中存在時間最久的一個。歷代新羅王世襲雞林州都督一職,其所轄地區是唐王朝所屬的雞林州都督府,屬於唐王朝在朝鮮半島的地方政權,而新羅王的身份是唐在朝鮮半島的地方行政官員。
聖德王至景文王的幾代新羅王,皆帶有“寧海軍使”的頭銜。據《三國史記·新羅本紀》聖德王三十二年的記載:“唐玄宗以渤海靺鞨越海入寇登州,遣太僕卿金思蘭歸國,仍加授王為開府儀同三司、寧海軍使,發兵擊靺鞨南鄙。”説明這不是虛銜,而是有其實際意義的。首先,新羅王帶寧海軍使,是唐王朝遏制渤海國的措施。所以,在景文王以後,因形勢的變化,已不再具有這種需要,唐王朝也就不再授予新羅王寧海軍使的稱號。其次,唐王朝加授新羅王為寧海軍使的同時,調新羅兵出征。這不僅證明寧海軍使是唐王朝在朝鮮半島的地方設置,而且證明唐王朝是有權力調動新羅部隊的。新羅王的地位顯然是唐王朝在朝鮮半島的軍政負責人 [5] 
唐朝末年,王室衰微,綱紀不振,遂逐漸失去對雞林州都督府的行政控制權。
參考資料
  • 1.    《舊唐書》卷199上《新羅傳》載“龍朔三年,詔以其國為雞林州都督府”
  • 2.    《三國史記·新羅本紀》文武王三年載:“大唐以我國為雞林大都督府”
  • 3.    《新唐書》卷219《北狄傳·贊》
  • 4.    都興智.唐政權與朝鮮半島的關係述論.史學集刊,2001年第3期
  • 5.    楊軍.中國與朝鮮半島關係史論.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