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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訴決斷所

鎖定
建武新政的訴訟機構,設立於1333(元弘3)年。該所屬記錄所的下位機構,皇族、公卿訴訟由記錄所處理,一般領地糾紛等訴訟由該所裁決。針對不同地域最初下設3番,次年增至8番,各番首長稱頭人,所員稱寄人,多選曾在鎌倉幕府供過職的事務熟練者擔任。
中文名
雜訴決斷所
釋    義
建武新政的訴訟機構
建武新政的訴訟機構,設立於1333(元弘3)年。該所屬記錄所的下位機構,皇族、公卿訴訟由記錄所處理,一般領地糾紛等訴訟由該所裁決。針對不同地域最初下設3番,次年增至8番,各番首長稱頭人,所員稱寄人,多選曾在鎌倉幕府供過職的事務熟練者擔任。 [1] 
參考資料
  • 1.    《日本歷史文化詞典》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3月第1版3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