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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普選

鎖定
“雙普選”指的是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和全部立法會議員都通過普選產生,這是基本法為香港特區設定的政制發展目標。基本法同時規定,“雙普選”必須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推進。
雙普選即系立法會選舉同行政長官選舉都以一人一票普選投票選出,這裏的"雙"只是代表兩個選舉,而不是一種特殊的選舉方式。
中文名
雙普選
領    域
政治
原    則
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 循序漸進
地    區
香港

目錄

雙普選背景介紹

香港迴歸二十年有餘,隨着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有關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具體產生辦法覆蓋期終點的臨近,加上接連遭遇金融風暴、居港權解釋等經濟、法制、社會危機,激發民眾對特區政府施政的更高要求,點燃政治發展訴求,“雙普選”的議題被提上議事日程。
由於香港是在史無前例的“一國兩制”之下追求西方式的自由民主,加上長期奉行“積極不干預主義”導致社會階層分化相對嚴重,還有複雜的國際因素的影響,香港的“雙普選”之路註定不是坦途。進入21世紀以來,香港各界對於“雙普選”充滿了爭議。
在部分民主派人士和民眾追求突破基本法的普選模式被主流民意放棄以後,對第五號政改方案的討論中,訂立“雙普選”時間表的訴求成為重要議題,儘管該方案被否決使這一爭論告一段落,但是仍有超過五成的市民保持這一訴求。

雙普選推行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2009年2月26日曾表示:香港已經訂下普選時間表,2020年將實現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雙普選。特區政府發言人説,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基本法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七條第四項)和香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解釋香港基本法。這是香港在“一國兩制”原則下憲制秩序的一部分,這項原則在香港和香港的法院得到廣泛的確認和尊重。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07年12月作出的有關香港政制發展的決定,已為香港訂下普選時間表,即可於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及於2020年普選立法會。香港社會在未來討論有關的普選模式時,必須處理立法會功能界別議席的問題,以確保將來的立法會普選模式能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則。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2009年11月18日下午召開記者會,發表有關2012年政制發展諮詢文件的講話。他指出,最新公佈的這一份政改方案,擴寬了參政的空間,反映特區政府是以最大誠意向雙普選邁進,希望各界以理性、包容的態度,尋求共識。他説:“我們在2005年錯失了一個機會,現在大家又到了另一個關鍵時刻。特區政府推動民主的旗幟是鮮明的。我呼籲大家以香港整體和長遠利益為重,以市民的期望為奮鬥目標,以理性的討論開放的態度和包容的胸襟作為溝通的基礎,努力尋求共識,踏出政制發展重要的一步。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