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雒於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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雒於仁(1550.5.19~?),字依仲 [2] 號少經,陝西西安府涇陽縣(今陝西省咸陽市涇陽縣)人。 [3]  萬曆十一年(公元1583年)進士,歷任肥鄉清豐知縣,有惠政 [7]  官至大理寺評事。 [3]  萬曆十七年十二月(公元1590年)寫《酒色財氣四箴疏》。 [6]  神宗不欲外人得知,留中不發。從此皇帝將奏摺留中,無限期扣押不予處理,遂成慣例。雒於仁也因此遭罷免,多年後在家中去世。 [13]  天啓初,贈光祿少卿。 [14] 
全    名
雒於仁 [2] 
依仲 [2] 
少經 [3] 
所處時代
明朝 [2] 
出生地
陝西西安府涇陽縣(今陝西省咸陽市涇陽縣) [2] 
出生日期
1550年5月19日 [3] 
主要作品
《酒色財氣四箴疏》 [8] 
最高官職
大理寺左評事 [3]  [6] 

雒於仁人物簡介

雒於仁早年經歷

雒於仁,字依仲 [2] 號少經 [3] 嘉靖二十九年五月初四日(1550年5月19日)出生於陝西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涇陽縣(今陝西省咸陽市涇陽縣)人,祖籍三原縣,民籍。 [2]  《尚書》萬曆十年(1582年)以國子生身份舉陝西鄉試第21名 [15] 十一年(1583年)聯捷會試第255名 [3] 為時任翰林院檢討沈自邠的門生。 [4]  同年廷試三甲136名,着通政司觀政。 [3]  十三年(1585年),授直隸肥鄉縣知縣。 [5]  十五年(1587年),調繁河南清豐縣知縣。 [3]  均有惠政。 [7]  十六年(公元1588年),升大理寺 [6]  評事。 [3] 

雒於仁直言上疏

萬曆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1590年1月26日) [6] 上疏獻上四條箴言,大略如下:“臣在朝任職年餘,總共只見過陛下三次。此外,只聽説陛下貴體欠安,一切傳免,即使各種祭祀,也都是派遣官員代為行事,既不親自處理政務,經筵、日講也已停止了好久。” [8] 
他認為皇上的病根在“酒、色、財、氣”四字上面,因而勸諫皇上臨朝務正,勿貪酒、色、財、氣。他説:“嗜酒則腐腸,戀色則伐性,貪財則喪志,尚氣則戕生。”他列舉了皇上貪戀酒色財氣的種種事實,直攻皇上的過失。認為這四者之病纏繞身心,不是服用藥物能夠奏效的。 [9]  他誠懇地説道:“臣今敢以四箴獻上,假若陛下肯聽臣言,即使立即誅殺臣,臣雖死猶生。” [10]  其箴按酒色財氣,依次以四言八句為之,言詞懇切,鞭辟入裏。 [11]  疏上之後,神宗極為憤怒。 [12] 

雒於仁罷官還鄉

恰巧遇上歲末,不能處置,其疏在宮中存留了十日,到十八年正月初一,神宗在毓德宮召見首輔申時行等內閣大臣時,即將雒於仁的四箴疏親手交給申時行,打算嚴厲懲處。其實,申時行內心很讚賞雒於仁此舉,他個人早已為神宗長時間不理朝政和無限期停止經筵、日講感到傷心,於是極力為雒於仁辯解。申時行看到神宗一時難以改變態度,便説:“這個《四箴疏》不可發到外面去,恐怕外面的人會認為疏中所言都是真的,請陛下寬容臣等,待臣傳諭大理寺卿讓雒於仁辭職就是。”神宗無奈,只得點頭同意。過了幾天,雒於仁稱説有病,請求辭職,神宗遂於初六日將其罷為平民。史稱,從此之後,奏章留中,遂成故事。過了多年,在家中去世。 [13] 

雒於仁身後贈恤

天啓二年(1622年),以吏部尚書張問達奏,贈光祿寺少卿。 [14] 

雒於仁個人作品

雒於仁主要成就

直言上疏指出皇帝的問題 [9]  而被罷官。 [13] 

雒於仁明史記載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同年序齒便覽·雒於仁》(加州大學藏) [3] 
張廷玉 等《明史·卷二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雒於仁》 [1] 

雒於仁親屬成員

雒維,於仁曾祖。壽官。 [2] 
雒昂,於仁祖父。 [2]  以子遵貴累贈太常寺少卿。 [16] 
雒遵,字道行 [17] 號涇波 [16] 於仁父。 [2]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進士,官至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 [16]  妻李氏,於仁母,累贈恭人。張氏,於仁繼母,累封恭人。 [2] 
雒於翰,於仁弟。國子生。 [2] 
雒獻書,於仁子。萬曆十九年(1591年)舉人。 [18] 

雒於仁人物評價

雒於仁、馬經綸詆譏譙讓,幾為儕偶所不能堪矣。聖人取諷諫,意者殆不如是乎!——張廷玉 等《明史》 [19] 
參考資料
  • 1.    張廷玉 等著,中華書局編輯部 點校.《明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4:6100-6102
  • 2.    《萬曆十一年年進士登科錄·雒於仁》(天一閣藏)
  • 3.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同年序齒便覽·雒於仁》(加州大學藏)
  • 4.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同年序齒便覽·考官名冊》 (加州大學藏)
  • 5.    王建中《肥鄉縣誌 卷二 秩官 雒於仁》(雍正十年版)
  • 6.    神宗顯皇帝實錄 卷二百十八 萬曆十七年 十二月 二十一日 段2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3-30]
  • 7.    張廷玉 等《明史·卷二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雒於仁》:歷知肥鄉、清豐二縣,有惠政。
  • 8.    張廷玉 等《明史·卷二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雒於仁》:疏獻四箴以諫。其略曰:臣備官歲餘,僅朝見陛下者三。此外惟聞聖體違和,一切傳免。郊祀廟享遣官代行,政事不親,講筵久輟。
  • 9.    張廷玉 等《明史·卷二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雒於仁》:臣聞嗜酒則腐腸,戀色則伐性,貪財則喪志,尚氣則戕生。陛下八珍在御,觴酌是耽,卜晝不足,繼以長夜。此其病在嗜酒也。寵「十俊」以啓幸門,溺鄭妃,靡言不聽。忠謀擯斥,儲位久虛。此其病在戀色也。傳索帑金,括取幣帛。甚且掠問宦官,有獻則已,無則譴怒。李沂之瘡痍未平,而張鯨之貲賄復入。此其病在貪財也。今日榜宮女,明日抶中官,罪狀未明,立斃杖下。又宿怨藏怒於直臣,如範俊、姜應麟、孫如法輩,皆一詘不申,賜環無日。此其病在尚氣也。四者之病,膠繞身心,豈藥石所可治?
  • 10.    張廷玉 等《明史·卷二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雒於仁》:臣今敢以四箴獻。若陛下肯用臣言,即立誅臣身,臣雖死猶生也。惟陛下垂察。
  • 11.    張廷玉 等《明史·卷二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雒於仁》:酒箴曰:耽彼麴櫱,昕夕不輟。心志內懵,威儀外缺。神禹疏狄,夏治興隆。進藥陛下,醲醑勿崇。 色箴曰:豔彼妖姬,寢興在側。啓寵納侮,爭妍誤國。成湯不邇,享有遐壽。進藥陛下,內嬖勿厚。 財箴曰:「競彼鏐鐐,錙銖必盡。公帑稱盈,私家懸罄。武散鹿台,八百歸心。隋煬剝利,天命難諶。進藥陛下,貨賄勿侵。 氣箴曰:逞彼忿怒,恣睢任情。法尚操切,政盩公平。虞舜温恭,和以致祥。秦皇暴戾,羣怨孔彰。進藥陛下,舊怨勿藏。
  • 12.    張廷玉 等《明史·卷二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雒於仁》:疏入,帝震怒。
  • 13.    張廷玉 等《明史·卷二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雒於仁》:會歲暮,留其疏十日。所云「十俊」,蓋十小閹也。明年正旦,召見閣臣申時行等於毓德宮,手於仁疏授之。帝自辨甚悉,將置之重典。時行等委曲慰解,見帝意不可回,乃曰:「此疏不可發外,恐外人信以為真。願陛下曲賜優容,臣等即傳諭寺卿,令於仁去位可也。」帝乃頷之。居數日,於仁引疾,遂斥為民。久之卒。
  • 14.    熹宗哲皇帝實錄 卷二十三 天啟二年 六月 二十日 段3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3-30]
  • 15.    《萬曆十年陝西鄉試錄·中試舉人 雒於仁》(天一閣藏)
  • 16.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進士履歷便覽·雒遵》(國圖藏)
  • 17.    《嘉靖四十四年進士登科錄·雒遵》(天一閣藏)
  • 18.    王際有《涇陽縣誌·卷六七 選舉志 舉人 雒獻書》(康熙九年版)
  • 19.    張廷玉 等《明史·卷二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贊》雒於仁、馬經綸詆譏譙讓,幾為儕偶所不能堪矣。聖人取諷諫,意者殆不如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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