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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裝箱設備交接單

(交接集裝箱的憑證)

鎖定
集裝箱設備交接單,是指進出港區、場站時,用箱人、運箱人與管箱人或其代理人之間交接集裝箱的憑證。擁有和管理集裝箱的船公司或代理人與使用集裝箱運輸的人共同簽署有關設備交接的協議。設備交接單分出場(港)和進場(港)設備交接單兩種。 [1] 
中文名
集裝箱設備交接單
外文名
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
簡    稱
設備交接單
屬    性
交接集裝箱的憑證
分    類
場(港)和進場(港)設備交接單
包    括
管箱單位的留底聯、碼頭與堆場聯、用箱人與運箱人聯
各有3聯,分別為管箱單位(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的留底聯、碼頭與堆場聯、用箱人與運箱人聯。
是擁有和管理集裝箱的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與利用集裝箱運輸的陸運人簽訂有關設備交接基本條件的協議(Equipment lnterchange Agreement)。
參考資料
  • 1.    馬廣文.交通大辭典: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