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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市貿易價格指數

鎖定
集市貿易價格指數簡稱“市價指數”。反映城鄉集市貿易商品價格變動趨勢和程度的相對指標。分城鄉、按月按年編制。農村集市貿易價格指數包括消費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兩部分。其中,消費品部分統一分為糧食、食用植物油、鮮菜、乾菜、肉禽蛋、水產品、鮮果、乾果、日用雜品、柴草、其他等十一個小類農業生產資料部分統一分為飼料、小農具、幼禽家畜、大牲畜、竹木材等五個小類。在各小類中,又由各地參照物價統計商品目錄,根據當地農業生產的實際情況,選擇若干集市上成交量較大的商品作為代表商品。城市集市貿易價格指數只包括上述各類消費品,不包括農業生產資料。所採用的價格是集市貿易平均價。月平均價根據月中各次調查價格用簡單算術平均法求得; 年平均價一般是在月平均價的基礎上用集市貿易成交額加權平均求得。集市貿易價格指數用加權調和平均指數公式計算。 [1] 
中文名
集市貿易價格指數
闡    述
集市價格變動趨勢、程度的指標
類    別
相關詞彙
相    關
集市貿易價格
中國分別編制城市和農村集市貿易價格指數。農村集市貿易價格指數包括消費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兩大類商品的價格指數,前者包括糧食、食用植物油、鮮菜、乾菜、肉禽蛋、水產品、鮮果、乾果、日用雜品、柴草等小類商品的價格指數;後者包括飼料、小農具、幼禽家畜、大牲畜、竹木材等小類商品的價格指數。城市集市貿易價格指數只計算消費品價格指數,包括的對象與農村集市貿易價格指數中的消費品價格指數相同。
集市貿易價格指數根據集市貿易主要商品的平均價格,以成交額為權數,按加權調和平均數公式計算。其公式為:
方程式 方程式
式中噖為集市貿易價格總指數;K為個體指數(或類指數);∑p1q1為按集市貿易主要商品的平均價格計算的成交額。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財經大辭典: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