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集中制

鎖定
集中制是指在高度民主的基礎上實行高度集中。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礎,集中是民主的指導和結果。民主與集中是辯證統一的關係,防止和克服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的個人獨斷專行和軟弱渙散現象。
中文名
集中制
基    礎
高度民主
特    點
高度集中
集    中
是民主的指導和結果

集中制集中制簡介

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中央和地方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統一領導和國家法制統一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地方積極性和主動性的原則。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堅持和完善集中制是黨和國家生活的內在要求,堅持民主集中制,必須把堅持黨的領導同發揚人民民主、嚴格依法辦事、尊重客觀規律有機統一起來,進一步完善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和工作制度,防止和克服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的個人獨斷專行和軟弱渙散現象。

集中制集中製表現

1、在人民代表大會與人民的關係上,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在人民代表大會的活動中,法律的制定和重大問題的決策,由人民代表充分討論,實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民主決定。對違反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或不稱職的代表,人民有權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罷免。
2、在人民代表大會與其他國家機關的關係上,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但它所決定的事情不是自己直接去辦,而是由國家的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去貫徹執行。國家的行政機關,就是我們通常説的政府;國家的司法機關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3、在中央和地方國家機構的關係上,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國家機構的職權,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的兩個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