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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鎖定
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雅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    點
雅安市
屬    性
非盈利
性    質
事業單位

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領導

林良軍:黨組書記、局長 [1]  [7-8] 
張世瓊: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明基:黨組成員、副局長
楊斌:副局長 [5] 
姜勇: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6]  [12] 

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實施意見,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措施、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計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市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組織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規範技工學校管理工作。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和社會保險基金統籌管理辦法,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國家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有關離退休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做好人才管理有關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落實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推薦等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雅(回雅)工作或定居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並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一、負責國(境)外人才、智力引進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相關涉外業務技術合作和人才交流。
十二、承擔市政府公佈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主要職責為:負責黨建、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和史志編纂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內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人員出國(境)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機關黨委日常工作。
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主要職責為: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綜合研究和改革推進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協調專家諮詢、新聞發佈等工作。承擔有關重大決策事項、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法治建設、依法行政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集中承擔市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
規劃財務科
主要職責為: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機關及財務代管單位財務核算、管理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承擔統計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就業促進科(農民工工作科)
主要職責為:擬訂就業規劃、計劃和勞動者公平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跨地區有序流動等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就業援助、特殊羣體就業等政策,參與擬訂就業創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農民工技能培訓內容。
人力資源與職業能力建設科
主要職責為:擬訂和落實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的規劃和政策,落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指導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擬訂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承辦特殊需要人員及藏區人員(不含公務員)的調配工作。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指導開展技工學校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貫徹落實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指導、監督各級各類技工學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管理責任。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主要職責為:組織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貫徹落實職業資格制度,貫徹落實博士後管理制度,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規劃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雅(回雅)工作、定居和國(境)外機構在雅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管理的有關政策,綜合管理專業技術職稱、專家工作。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主要職責為: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考核獎懲流動等政策,將安全生產責任履行情況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懲、考核的重要內容。按照管理權限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和市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不含國〈境〉外專家)政策。
工資福利科
主要職責為:擬訂和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的工資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職政策以及離休費待遇政策。負責市屬事業單位的工資基金管理工作,承擔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總額管理。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
養老與失業保險科
主要職責為:擬訂城鄉基本養老保險發展規劃,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標準,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完善基金預測預警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關閉破產企業養老保險費欠費核銷,負責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條件的審核。指導縣(區)編制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方案,落實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落實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負責養老保險費緩繳審核。擬訂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
工傷保險科
主要職責為:擬訂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組織實施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鑑定標準,組織擬訂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資格標準,指導、監督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工作。指導、督促企業參加工傷保險。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內部審計科)
主要職責為:落實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依法監督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受理投訴舉報,依法查處涉及基金安全的違法違紀案件。開展相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評估及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制度的落實檢查,落實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擬訂內部審計制度,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內部財務審計工作,協調辦理上級交辦的有關審計事項。
勞動關係與監察科
主要職責為:擬訂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牽頭建立完善勞動關係三方協調工作機制,貫徹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及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單位在勞動用工、合同簽訂與履約時,載明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條款。擬訂和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指導縣(區)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
調解仲裁管理科
主要職責為: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指導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
信訪科
主要職責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分析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情況,負責接待羣眾來訪、羣眾來信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信訪事件,協調處理羣體性突發事件,檢查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承擔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
信息化科
主要職責為: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制訂和實施相關制度、標準和規範,組織實施市級信息化重大項目、基礎設施和信息安全體系建設,推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整合,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大數據建設、應用和管理,協調推進信息數據資源共享,指導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工作。
表彰獎勵與任免科
主要職責為:組織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擔相關國家表彰獎勵獲得者、國務院榮譽稱號獲得者和省部級榮譽稱號獲得者的管理等工作,審核市直各部門(單位)的全市性評選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對象。承辦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3] 

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員編制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51名(含單列編制1名)。其中:局長(兼市公務員局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機關黨委書記按市委規定配備;正科級領導職數16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5名。
核定工勤人員編制(控制數)5名。

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其他事項

(一)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的職責分工。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教育局等部門擬訂;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雅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雅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4] 

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獲榮譽

2022年5月,被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擬表彰為四川省農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先進集體。 [9] 
2023年1月,榮獲“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先進集體”。 [10] 
2023年7月,該單位入選“第六屆四川省(最佳)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1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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