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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糧

鎖定
亦稱“親丁名糧”。清前期綠營官弁於本職常俸之外,各按官職大小給予一定名額的空缺親丁糧餉,以為養贍家口僕從之需,稱為“隨糧”。
中文名
隨糧
外文名
Along with the food
制定時間
康熙四十二年(1703)
康熙四十二年(1703) 定綠營隨糧額數,提督給八十份,總兵官給六十份,副將給三十份,參將給二十份,遊擊給十五份, 都司給十份, 守備給八份,馬步各半;千總給五份,把總給四份,各按份給予糧餉。雍正元年(1723)又增給步軍統領巡捕營隨糧九份、步軍翼尉隨糧四份,八年並令給予外委千總、外委把總各步糧一份。凡此應得隨糧,各按本地營伍馬兵、步兵、守兵之糧餉均勻搭配支領:其馬、步兼設之營, 馬糧、步糧各半, 如馬糧數多,可馬八步二,或馬七步三、馬六步四;其未設步兵者,以馬一抵步二;其只設步兵、守兵及馬兵甚少者,以步糧二抵馬糧一;其只設守兵者,以守糧三抵馬糧一,或以守糧三抵步糧二。除此額定隨糧之外,如有虛冒多佔者革職,其該管上司不行稽查揭報者降三級調用。乾隆八年(1743) 以武職親丁原是虛名開報,名實不符,命裁去親丁名目,改為養廉名糧,仍照原額支領餉銀。乾隆四十年代初,全國綠營武職自提督以至經制外委共一萬三千七百一十五名,歲扣名糧五萬六千七百一十三份,共計餉銀一百三十六萬八千四百七十六兩餘。乾隆四十六年復定,將綠營名糧所扣兵餉俱挑補實額,各官按銜給予養廉銀兩,隨糧之制正式終止。 [1] 
參考資料
  • 1.    隨糧  .中華文史網[引用日期201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