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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興和議
鎖定
隆興二年(公元1164年)十二月,在金朝大軍脅迫下達成和議。主要內容為:
金宋兩國皇帝以叔侄相稱;改“歲貢”稱“歲幣”,銀、絹各減五萬,為二十萬兩匹;宋割唐(今河南唐河)、鄧(今河南鄧州東)、海(今江蘇連雲港)、泗(今江蘇盱眙北)四州外,再割商(今陝西商州區)、秦(今甘肅天水)二州與金。
因和議至次年即乾道元年(公元1165年)正式生效,故又稱“乾道之盟”。
隆興和議之後,宋金兩國維持了四十年的和平。
- 中文名
- 隆興和議
- 別 名
- 乾道之盟
- 簽約時間
- 隆興二年(1164年)十二月
- 正式生效時間
- 乾道元年(1165年)
- 簽約雙方
- 南宋和金朝
- 性 質
- 不平等條約
隆興和議背景介紹
宋高宗紹興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金國海陵王完顏亮為了實現他“屯兵百萬西湖上,立馬吳山第一峯”的美夢,兵分四路南侵,不料在採石磯遇到了虞允文的抵抗,同時完顏雍在遼陽稱帝,是為金世宗,使金兵發生了譁變,完顏亮被殺,南下之金軍也無功而返。初登位的金世宗完顏雍無力對外用兵,故派出使臣首先提出和議。
隆興和議內容
(1)南宋對金不再稱臣,改稱叔、侄關係;
(2)維持紹興和議規定的疆界;
隆興和議事件影響
對於南宋來説,隆興和議與紹興和議一樣,都是一種屈辱的不平等和議。此外每次金朝派遣使者出使南宋,南宋都要給金使贈送一定數量的財物,沿途產生的接待費用也全部由南宋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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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興和議簽訂之後,直到韓侂冑發動開禧北伐,宋金兩國四十年都沒有發生戰事。宋朝在宋孝宗治理之下,太平安樂,一改宋高宗朝貪污腐敗的局面,史稱乾淳之治;
[2]
金朝也在金世宗用人唯賢、與民休息下達到盛世,史稱大定之治
[4]
。金世宗因此被後人稱為“小堯舜”。
[1]
這一時期,中華文明得到極大的提升和發展。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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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張帆.中國古代簡史.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230-232
- 2. 《宋史》卷35《孝宗紀贊》。
- 3. 范成大——萬里孤臣致命秋 .北京日報[引用日期2023-11-18]
- 4. 金世宗完顏雍曾擊潰契丹反叛 保衞瀋陽城垣(圖) .中新網[引用日期2023-11-18]
- 5. 《齊東野語 淳紹歲幣記》:若正旦生朝遣使,每次禮物金器一千兩、銀器一萬兩、綵緞一千匹,又有腦子、香茶等物,及私覿香茶、藥物、果子、幣、帛、雜物等,復不與焉。若外遣泛使,則其禮物等又皆倍之。又有起發副使土物之費,又有朝辭、回程、宣賜等費。若盱眙軍等在路,四處應辦南北賀正、生辰,常使往回程各八次,踢御筵每處費錢一萬八千五百餘貫;而沿途應辦,復不預。若北使之來賜予,尤不貲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