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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江市商務局

鎖定
根據《中共陽江市委、陽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陽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陽發〔2009〕14號),設立陽江市商務局,加掛陽江市投資促進局、陽江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陽江市商務局
所屬地區
陽江市
管理範圍
商務
屬    性
政府機關

陽江市商務局職責調整

(一)劃入職責。
1、將原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原陽江港口岸辦公室、原市酒類專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原市經濟貿易局除指導工業行業管理以外的職責整合,劃入市商務局。
2、將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承擔的境外就業管理職責劃入市商務局。
3、將市發展和改革局承擔的編制商貿流通業產業規劃和產業政策的職責劃入市商務局。
(二)劃出的職責。
1、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佈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2、將原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職責劃入市知識產權局。
3、將有關事務性工作交給相關事業單位。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服務貿易進出口、服務外包業務的職責。
2、加強反傾銷、反補貼、反壟斷、保障措施等貿易救濟措施、維護產業安全等方面的職責。

陽江市商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國內外貿易、經濟合作、外商投資、口岸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和口岸建設的發展戰略,起草有關政府規範性文件草案,提出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實施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負責推進流通標準化建設和物流產業發展;負責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三)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組織國內展銷、經濟協作、市場開拓等經貿活動;負責組織實施商貿流通業行業管理、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工作。
(四)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組織實施有關規範市場行為、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市場監測、分析、調控工作。
(六)負責酒類、肉類、調味品等主要生活用品的流通、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煤炭等重要物資的流通進行監督管理;依法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舊貨流通、生豬屠宰、民用爆破物品等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繭絲綢生產流通協調工作;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七)負責商貿流通業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工作;參與商貿流通業固定投資項目審核、呈批工作;提出促進商貿流通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指導商貿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實施名牌帶動戰略。
(八)負責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工作;組織實施進出口商品配額計劃、關税配額計劃;依法審核企業申請限制類商品進出口經營資質,根據授權辦理有關進出口許可證事項;協調供應港澳的配額商品工作。
(九)負責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和國際品牌建設;負責技術進出口和兩用物項審核上報工作;組織高新技術和自主品牌企業開拓國際市場;負責服務貿易進出口管理;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業務,辦理進口機電產品授權許可證事項和相關審核工作。
(十)負責組織赴境外參加各種外經貿交流會、展覽會、展銷會、洽談會和招商活動,推進出口市場多元化戰略;負責組織推動電子商務等新型貿易和管理方式;負責組織實施服務貿易進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加工貿易的政策和管理辦法,依照有關規定核准市管理權限的加工貿易業務,依法監督管理本市加工貿易企業進出口工作。
(十二)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和對外援助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的管理;依法審核市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承辦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權益保護的相關工作;指導對外援助業務的開展,監督檢查本市承擔的對外援助項目的實施。
(十三)參與制定促進外來投資規劃和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依法承擔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項目的審批、審核、核准等工作,指導和管理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
(十四)指導各類經濟開發區(不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產業轉移工業園,下同)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制訂本市口岸建設發展規劃;負責口岸開設、關閉、調整的審核上報;負責口岸的綜合管理、協調;參與口岸配套設施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申請口岸建設和維護資金,並監督使用;會同有關部門檢查處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十六)負責反傾銷、反補貼、反壟斷、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參與產業損害調查。
(十七)承辦市人民政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及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1] 

陽江市商務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陽江市商務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綜合、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和督辦工作;承擔宣傳、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資產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黨羣、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承辦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設工作,起草、審核相關規範性文件;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二)規劃財務科。
負責綜合編報商務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劃;負責綜合商務運行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涉及商務工作的財税、金融、價格、外匯、保險等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專項資金;負責機關財務工作;指導下屬單位財務和內審工作。
(三)市場體系建設科(經濟協作科)。
負責編制本市商品流通重點設施以及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城市商業網點和商業體系建設的佈局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建設;負責繭絲綢生產流通協調工作;負責市場監測、分析、調控和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工作;推進流通標準化建設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組織國內展銷、經濟協作、市場開拓等經貿活動;負責商貿流通業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工作。
(四)貿易管理科(市酒類專賣管理局)。
負責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煤炭流通進行監督管理;對酒類流通、民用爆破物品流通實施行政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負責實施機電產品以外的進出口商品目錄;審核企業申請限制類商品進出口經營資質;負責實施重要物資(除糧食、棉花外)進出口計劃以及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税配額計劃;根據授權辦理有關進出口許可證事項;協調供應港澳的配額商品工作。
(五)市場秩序科(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辦公室、市生豬市場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負責商務領域行政執法工作;牽頭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負責對生豬屠宰管理的相關工作和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參與組織打擊商業欺詐等工作。
(六)對外貿易發展科(市公平貿易局)。
負責制訂對外貿易發展戰略、規劃,提出政策建議;負責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工作;牽頭推廣電子商務等新型貿易方式;負責促進進出口企業發展的相關工作;推進出口市場多元化戰略實施;負責組織參加對外經貿交易會、展覽會以及國(境)外展銷會、洽談會等活動;負責反傾銷、反補貼、反壟斷、保障措施和產業損害調查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外貿易糾紛;協調指導對台貿易。
(七)對外技術和服務貿易科(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
負責執行技術貿易、服務貿易政策和措施;負責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品牌帶動戰略工作;負責技術進出口和兩用物項審核工作;促進高新技術和自主品牌企業開拓國際市場;負責服務貿易進出口管理;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業務,辦理進口機電產品授權許可證事項和相關審核工作。
(八)對外經濟合作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對外經濟合作和對外援助的發展規劃、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負責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負責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管理工作;指導對外援助業務的開展,監督檢查本市承擔的對外援助項目實施工作。
(九)投資促進科。
負責開展各種招商引資、投資促進活動;參與制定促進外來投資規劃和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擬訂招商引資計劃,組織實施重大項目對外招商;負責投資促進信息管理工作;負責與境外國家和地區以及國內的經濟合作交流;負責與境內外投資促進機構聯繫交流;指導各類開發區有關工作,上報有關情況,提出政策建議。
(十)外資管理科。
負責依照有關規定審批、核准或核報外商投資項目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的重大變更事項;核發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聯合年檢;承擔外商投資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組織實施服務外包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處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
(十一)加工貿易科。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加工貿易的政策和管理辦法;負責核准市管權限的加工貿易業務;編報和監督執行外商投資企業涉及國家實行配額、許可證管理的進出口商品計劃;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與加工貿易企業的進出口管理工作。
(十二)口岸管理科。
負責制訂本市口岸建設發展規劃;負責口岸查驗單位協調管理,推進“大通關”建設;負責口岸開設、關閉、調整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組織口岸的驗收工作;參與口岸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申請口岸建設和維護資金,並對資金的使用擬定計劃和監督使用;牽頭組織共建文明口岸等活動。
(十三)口岸現場工作科(陽江港口岸辦公室)。
負責口岸現場協調工作;參與口岸現場查驗、監管網絡和信息工程的規劃和建設;負責陽江市進出境貨運車輛檢查場、大通關“一站式”服務場所的建設和管理;協調口岸各部門預防和處理突發事件;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1] 

陽江市商務局現任領導

陽江市商務局局長:凌鳳萍 [2] 
陽江市商務局副局長:高維禮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