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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尊陰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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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董仲舒天人感應理論體系中的重要命題。 [1] 
中文名
陽尊陰卑
定    義
西漢董仲舒天人感應理論體系中的重要命題
在董仲舒的天人哲學中,陰陽貫穿一切,有尊卑貴賤之別。世界萬物都由陰陽構成,但陽居於主導地位,陰居於從屬地位:“陽之出也,常懸於前而任事;陰之出也,常懸於後而守空處,此見天之親陽而疏陰。”(《春秋繁露·基義》)“陽,天之德;陰,天之刑也。陽氣暖而陰氣寒,陽氣予而陰氣奪,陽氣仁而陰氣戾,陽氣寬而陰氣急,陽氣愛而陰氣惡,陽氣生而陰氣殺。是故陽常居實位而行於盛,陰常居空虛而行於末。”(《春秋繁露·陽尊陰卑》)“物隨陽而出入,數隨陽而終始;三王之正,隨陽而更起;以此見之,貴陽而賤陰也。”(同上)因此,“惡之屬盡為陰,善之屬盡為陽”(同上)。在對陰陽的屬性做出善惡二元對立、陽主陰次、陽尊陰卑的規定後,董仲舒把這種“理人之法”運用於社會政治生活和家庭生活。他宣稱:“君臣父子夫婦之義,皆取諸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夫為陽,妻為陰。”(《春秋繁露·基義》)根據陽尊陰卑的準則,君、父、夫為陽,為尊;臣、子、婦為陰,為卑,前者支配後者,後者服從前者。同理,德、善、喜為陽,為尊;刑、惡、怒為陰,為卑。陽尊陰卑作為宇宙間的普遍原則,作為“天意”的體現,絕對不可改變。所謂“丈夫雖賤皆為陽,婦人雖貴皆為陰……諸在上者皆為其下陽,諸在下者各為其上陰”(《春秋繁露·陽尊陰卑》),以及“陽貴而陰賤,天之制也”(《春秋繁露·天辨在人》)等,實質上是為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政治服務的。因為,在董仲舒看來,“天道無二”:“天之常道,相反之物也,不得兩起,故謂之一。一而不二者,天之行也。”(《春秋繁露·天道無二》)因此,“君子賤二而貴一”(同上)。而陰陽是相反之物,不得“兩起”,只能由一方主導另一方。可見,陽尊陰卑理論的政治用心所在。董仲舒陽尊陰卑的提出,對於政治生活中的君尊臣卑,社會生活中的男尊女卑,家庭生活中的夫尊婦卑等倫理政治規範的形成,起了理論奠基的作用。
見陰者陽之合。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孔子基金會.中國儒學百科全書: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6: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