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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

鎖定
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陽光所”)創立於1995年,總部位於杭州,在北京和上海設有分所,併成立了能源、資源與環境(ERE)研究中心。
中文名
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
外文名
Sunshine Law Firm
創立時間
於1995年
分    所
北京和上海設有分所
簡    稱
“陽光所”
宗    旨
快速反應、審慎盡責、團隊合作

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陽光概況

陽光所是一家為能源、環境及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提供法律服務的專業律師事務所,全所擁有各類專業律師及輔助業務人員70餘人,同時聘有實踐經驗豐富的經濟、技術專家顧問提供專業支持。長期以來,陽光時代堅持“專業化定位、團隊化運作、公司化管理、國際化提升”的發展戰略,重視人才培養,關注客户成功,追求陽光所、律師與客户共同和諧發展的理想目標。

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陽光團隊

陽光律師均畢業於名牌院校,兼備電力、工程、環境、税務、財務和金融等方面複合型專業知識,大部分具備出色的中英文工作能力。針對不同業務類型和客户需求,我們組成優勢互補的律師團隊,奉行“快速反應、審慎盡責、團隊合作”的工作標準,確保為客户提供最優質的法律服務。

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陽光客户

陽光所長期為能源、環境、金融、基礎設施及房地產領域的大型企業提供法律服務,其中服務過的世界五百強企業就有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核電和英國石油公司等。多次受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及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等政府部門的委託處理重大疑難訴訟案件或擔任專項法律顧問,參與相關行政規章立法及起草行業合同範本。
管理制度 Our Management System
陽光所擁有一套先進的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了全方位服務質量監督保障體系。實行公司化管理體制,在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IT及辦公自動化、客户管理、品牌管理、市場推廣、檔案管理、研發管理、培訓管理、理論研究和風險管控等方面採用與國際接軌的律師事務所管理制度,分所與總所一體化運營。

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服務業績

在中國,陽光所提供服務的大型能源項目涉及投資總額已超過人民幣5000億元,項目遍佈二十多個省市;其中電力項目累計裝機容量已超過5980萬千瓦,涵蓋核電、火電、水電、風電、生物質發電、太陽能發電、垃圾發電等各類電力項目;在境外,本所為大型中國企業的國際合作及海外投資、國際工程承包項目提供法律支持,境外項目涉及東南亞、中東、非洲、南美等三十多個國家和地區。
出版和培訓 Publications and Training
陽光所定期出版《陽光時代》和《中國能源與環境法律實務》專刊及電子刊物《陽光快訊》,長期為客户提供最新的行業信息和專業的法律指導,並應客户要求提供各類專題的法律培訓。

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陽光榮譽

陽光所連續多年入選《亞太律師事務所500強》。2008年榮獲“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稱號。2010年榮獲“浙江省服務經濟建設突出貢獻律師事務所”稱號,2012年陽光北京分所獲“北京市優秀律師事務所”稱號。事務所主任陳臻律師榮獲“浙江省律師行業突出貢獻獎”。
社會責任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陽光所致力於可再生能源和氣候變化項目法律服務,關注國家節能環保事業;本所為品學兼優的學生設立陽光獎學金,為希望小學、貧困、受災地區捐款捐物,積極參與國家及有關部委的立法研究和提供無償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動。
業務領域 Professional Services
陽光所業務領域包括:電力立法諮詢、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能源項目投資開發建設、基礎設施項目開發建設、項目特許經營及項目融資、公司法律風險管理、公司併購及投融資、國際工程承包、境外投資併購、國際貿易及技術轉讓、爭議解決等。

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陽光宣言

我們熱愛並尊重自己選擇的職業,以陽光的心態投入陽光的事業。
我們是勤勉敬業的團隊,堅持“快速反應、審慎盡責、團隊合作”的執業理念。我們追求完美,注重陽光服務的每一個環節,無論是服務質量,還是服務效率。
我們全力以赴,憑藉出色的專業技能和深厚的法學底藴,為客户合法實現商業目的尋求最有效的途徑。
我們珍惜任何一次展示陽光律師才能的機會,期望為中國能源與環境事業的發展奉獻一份陽光……
單位: 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
杭州
地址:杭州曙光路122號世貿中心C座11樓
郵編: 310007
北京
地址:北京宣武門外大街甲1號環球財訊中心D座8層
郵編: 100052
上海
地址:上海普陀區大渡河路168弄10號4樓
郵編:20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