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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下的政府法

鎖定
1967年美國製定《陽光下的政府法》,又稱《陽光普照法案》。
中文名
陽光下的政府法
別    名
陽光普照法案
是有關新聞、信息的成文法,確定新聞是自由的,不受權力機關干預、限制和禁止對新聞自由的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