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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飛

(江蘇省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鎖定
陸飛,男,漢族,1972年10月出生,江蘇南通人,研究生學歷,1995年8月參加工作,2009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  曾任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3年8月,陸飛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並被處罰金三百二十五萬元。 [4] 
中文名
陸飛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72年10月

陸飛人物履歷

1995年8月,任南通市第三建築安裝工程公司三分公司職員; [2] 
2003年8月,任南通市財政局辦事員; [2] 
2004年4月,任南通市財政局國資營運監管處(企業處)科員; [2] 
2005年12月,任南通市財政局預算處副主任科員; [2] 
2009年10月,任南通市財政局預算處副處長; [2] 
2010年7月,任南通市財政局預算處處長; [2] 
2015年8月,任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局長; [2] 
2015年12月,任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 
2021年12月,任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工作人員。 [2] 

陸飛人物事件

陸飛公開通報

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陸飛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和收受禮品問題。2018年2月至4月,陸飛先後2次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某企業負責人的宴請,並收受對方所送的禮品。2019年10月,陸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 

陸飛審查調查

2022年6月,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陸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南通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陸飛依法雙開

2023年4月,經南通市委批准,南通市紀委監委對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陸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陸飛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串供並偽造、轉移證據,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調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消費卡;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旅遊、體檢等活動安排;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持有股票及房產情況;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並將收受的酒出售給本單位系統獲利;踐踏紀法底線,貪婪無度,大搞錢權交易。
陸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和內幕交易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南通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陸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