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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取證

鎖定
陷阱取證是刑事訴訟中的概念,是指在特殊的刑事案件的偵查中,偵查人員為了獲取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證據或線索,抓獲犯罪嫌疑人而採取誘使被偵查對象實施犯罪行為的一種特殊偵查手段或方法。
中文名
陷阱取證
定    義
在特殊的刑事案件的偵查中,偵查人員為了獲取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證據或線索,抓獲犯罪嫌疑人而採取誘使被偵查對象實施犯罪行為的一種特殊偵查手段或方法
簡言之,是指採取誘惑他人犯罪的方式收集證據。“陷阱取證”包括犯意誘發型和機會提供型兩種類型。
世界各國都普遍承認機會提供型“陷阱取證”的正當性,而根本否定犯意誘發型“陷阱取證”的正當性。原因在於,犯罪必須是個人在其相對自由意志的支配下所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如果是在偵查人員的引誘下產生了犯意進而實施犯罪,那麼應該追究的是實施引誘行為的偵查人員,而不是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