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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諧

鎖定
陶諧(1474~1546),字世和,號南川,會稽(今浙江紹興)人,明朝弘治九年(1496)進士,官至兵部左侍郎,卒贈兵部尚書
隆慶元年(1567),追諡莊敏。
全    名
陶諧
世和
南川
諡    號
莊敏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會稽(今浙江紹興)
出生日期
1474年
逝世日期
1546年
最高官職
兵部左侍郎

陶諧生平經歷

陶諧彈劾劉瑾

弘治八年(1495)鄉試第一。弘治九年(1496)進士,選庶吉士,授工部給事中。彈劾鎮守太監劉雲、董讓。請求命令儒臣日講《大學衍義》,得到明孝宗的採納。轉任工部右給事中,丁父憂歸鄉。
明武宗即位,劉瑾等人亂政。陶諧起復,請求以劉瑾、丘聚魏彬馬永成等誤國罪以告先帝,罪之勿赦。劉瑾挑剔其錯字令對質,陶諧承認錯誤,被寬免。明武宗命宦官崔杲等前往江南浙江織造,崔杲等再次請求長蘆鹽引。陶諧再次上疏爭辯,明武宗不聽。陶諧應當派出管理邊儲,以工部掌印無人,請求等待行日遣官代署。劉瑾於是中傷陶諧,將他打入詔獄廷杖,罷官為民。不久將陶諧列入奸黨。又誣陷他巡視十庫時缺布不奏,再次將他押解至闕下杖刑,謫戍肅州。親友送別陶諧,陶諧吟詩:“只在乾坤內,何須嘆別離”。在肅州,陶諧與劉大夏潘蕃唱和
劉瑾被誅,釋放還鄉,劉瑾的同黨仍然用事,陶諧沒有獲得召見。

陶諧治理河道

嘉靖元年(1522),復官。沒有上任,轉任江西按察僉事,升任河南按察副使,管理河道。命沿河植柳,傍藝葭葦,有事採以為。總理都御史請求推行於諸道,每年省費上萬。歷任河南參政、河南左、右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提督南、贛、汀、漳軍務。上疏進言:“守令遷太驟,宜以六年為期。言官忤旨,當優容。養病官才力堪任者,毋終棄。”當時,南京御史馬揚等彈劾王瓊被逮,而新例養病久者率不復收敍,故陶諧進言。又商奏:“今天下差徭煩重。既有河夫、機兵、打手、富户、力士諸役,乃編審裏甲,復徵曠丁課及供億諸費。乞皆罷免。”得到明世宗採納。

陶諧鎮壓起義

升任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軍務。海盜陳邦瑞、許折桂等突入波羅廟,想要進犯廣州,為指揮李簹所圍困。陳邦瑞投水而死,許折桂歸還所擒的指揮二人,請求招安。陶諧讓許折桂等居住在東莞,編為總甲,使約束其同黨五百人為新民。兵部以降賊羣聚,恐乘隙為變,令解散其黨。陽春亂民趙林花等攻城,與德慶亂民鳳二全相倚為患,陶諧討破一百二十五個山寨。明世宗説:“諧功足錄,第前縱患者誰?”於是僅賞賜銀幣。瓊山沙灣洞亂民黎佛二等殺害典史,陶諧再次剿平。為總督三年,俘斬累萬。
嘉靖十九年(1540),丁母憂歸。起兵部左侍郎
嘉靖二十年(1541),九廟受災,上疏請求致仕歸鄉,得到批准。
嘉靖二十五年(1546),去世,贈兵部尚書
隆慶元年(1567),追諡莊敏。 [1-2] 

陶諧親屬成員

曾祖父:陶仕成
祖父:陶壽
父:陶慥
弟:陶講
孫:陶大順
孫:陶大臨
曾孫:陶允淳,明朝嘉靖四十五年(1566)進士,官至尚寶司丞 [1-2] 

陶諧人物評價

呂本:科第既深,而德望彌重,位不稱德,士論惜之。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