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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縣教育局
鎖定
- 中文名
- 陵水黎族自治縣教育局
- 辦公地址
- 陵水縣椰林鎮新豐路39號教育局
- 所屬部門
-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
- 龍靖
陵水黎族自治縣教育局歷史發展
1951年,縣教育科改為文教科,文教科的職能是管理教育事業、文化事業。
1956年,文教科改為文教局。
1958年11月,陵、保、崖三縣合併改設文教部,其職能是管理教育、文化、衞生事業。
1961年,陵水從崖縣分出,恢復其原有建制,仍設文教局,下設辦公室、教研室,農工教育股。
1966年,撤銷文教局,成立文教辦,其職能不變。
1969年,取消文教辦,在縣革委會政工組下設教育辦公室。
1973年,撤銷革委會政工組教育辦公室,成立教育局,配局長1名,副局長3名,下設辦公室、政工股、普教股、業餘教育股、教研室。
1995年12月,教育局與科學技術委員會合並,成立教育與科學技術局,其職能是管理中小學教育及科學技術。
陵水黎族自治縣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執行省委省政府、縣委縣政府和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及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
(二)負責對各級各類學校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縣委關於加強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針、政策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與督促。
(三)研究擬訂縣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研究提出推進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涉及教育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全縣各級各類教育資源,指導監督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統籌協調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
(四)依法組織實施對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工作。負責對鄉鎮政府履行教育職責和各級各類教育機構的辦學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評估。監測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負責組織全縣教育重大事項的專項督導。
(五)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統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鄉鎮教育的扶持與援助。負責全縣幼兒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協調管理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六)負責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負責職業教育工作的統籌規劃、協調管理。指導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指導農村、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工作。
(七)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及境外對本縣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規定;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組織管理全縣學生資助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八)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衞生與美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維護穩定以及學校安全工作。
(九)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歷教育的學籍和學歷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各級各類學校校長、教師的培訓和教師教育,指導教師資格制度、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制度的實施。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進全縣教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加強教育領域對外開放。指導教育系統國際與港澳台地區合作與交流。引進國內外優質教育培訓資源,舉辦高水平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加強教育培訓合作,培養高水平的國際化人才。指導外籍教師聘請管理工作。
(十一)規劃和協調教育重大科研工作,組織和指導學校開展教學研究工作。制定全縣語言文字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負責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陵水黎族自治縣教育局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黨建室(思想政治教育辦公室)、辦公室(信訪室、基建室、應急安全室)、教育督導室、人事和教師工作室(人才工作室、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室)、基礎教育和職成教育室(學前教育室、民族教育室)、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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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縣教育局現任領導
黨委副書記、局長:龍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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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總督學:潘國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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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委員、副局長:王小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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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委員、教研培訓中心主任:杜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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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長:陳文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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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長:遊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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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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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陵水機構改革方案出台 共設置黨政機構36個 .鳳凰網[引用日期2019-02-22]
- 2. 縣教育局主要職責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引用日期2023-05-24]
- 3. 縣教育局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引用日期2023-05-24]
- 4. 第一節 機構沿革 .中共海南省委黨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誌辦公室)網[引用日期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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