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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縣商務局

鎖定
陵水黎族自治縣商務局(以下簡稱縣商務局)是管全縣內外貿易、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商引資口岸管工作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陵水黎族自治口岸辦公室牌子。 [2] 
中文名
陵水黎族自治縣商務局
辦公地址
陵水縣椰林南幹道第二辦公區質檢樓三樓商務局辦公室
性    質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科級

陵水黎族自治縣商務局主要職責

陵水黎族自治縣商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利用外資、招商引資、會展業發展和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省委省政府、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和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利用外資、招商引資、總部經濟發展、會展業發展和口岸工作的政策規定、規章制度。研究提出推進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涉及商務和口岸領域的意見和建議,落實海南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建設有關工作。
(三)牽頭探索內外貿易更加靈活的政策體系、監管模式和管理體制,組織實施貿易便利化改革措施,協調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
(四)組織實施縣內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
(五)負責全縣總部經濟發展工作。負責全縣會展業發展工作。負責全縣招商引資促進工作。負責全縣電子商務發展工作。
(六)推進服務貿易創新發展,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推進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七)指導全縣批發市場(含現貨大宗產品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八)負責組織實施全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
(九)指導全縣商業信用銷售,監督管理特殊流通行業。
(十)負責推進縣內流通產業供給側改革,負責商貿服務業行業管理,推動流通標準化建設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一)負責管理進出口貿易,推進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工作,依法監督縣內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和相關對外援助工作。
(十四)負責綜合協調全縣口岸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中央、省級和縣級各類商務業務發展資金項目的申報和實施。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責分工。縣商務局與縣直產業部門有關職責分工。縣商務局負責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招商引資的政策規定、規章制度和發展戰略,統計、評估、分析全縣招商引資情況,牽頭策劃、組織和協調全縣性重大招商引資活動。各縣直產業部門根據各業務職能進行產業招商。 [1] 

陵水黎族自治縣商務局內設機構

陵水黎族自治縣商務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一般性文件的審核;負責會務、文秘、機要、檔案、信訪、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對外商務宣傳、政務信息報送、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局內外工作的協調督促,承擔有關專項或重點工作事項的督辦事項,承擔局年度工作計劃和重要事項的督促檢查;負責機關日常行政工作,承擔資產管理、公務接待、公車管理等後勤保障事項;負責編纂商務簡報、商務年鑑、大事記、史志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的監督實施。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統籌、組織實施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全局幹部職工的年度考評和日常考核工作;負責扶貧工作。負責統一管理中央、省和縣級撥付的各類商務專項資金;負責資金使用績效評價組織工作;負責部門預算編制組織工作、日常報賬及部門預決算編制等財務管理工作;制定財務管理相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口岸發展規劃;負責口岸工作計劃的編制、組織實施和檢查指導工作;負責協調處理口岸各單位之間的矛盾和仲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口岸涉外突發事件;負責全縣口岸工作的信息收集、統計和管理工作。
(二)會展服務和電子商務室。負責擬訂全縣會展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會展行業的統籌協調、促進與服務工作;承擔會展業統計、評估、培訓和對外宣傳推介工作;負責收集、管理、分析和發佈全縣服務貿易、居民生活服務業統計數據並監測運行情況;承擔服務貿易培訓、法律援助、對外宣傳推介和招商工作;建立縣內服務貿易重點行業、企業聯繫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完善服務貿易促進政策;負責擬訂全縣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電子商務交易服務業態發展;指導全縣企業電子商務應用;培育重點電子商務企業和平台,扶持中小電子商務企業;推動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建設;推進全縣電子商務進農村和電商扶貧工作;開展電子商務行業統計、監測和分析;牽頭推進各行業電子商務應用,協調配送、支付、技術、認證等配套行業發展。
(三)市場建設和消費流通室。負責執行國家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的政策;統籌推進全縣城鄉市場協調發展,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和社區商業發展,規範大型商業項目和商業聚集區發展,指導監督全縣農貿市場規劃布點與建設改造,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優化農村和中小城鎮商業網點佈局;推進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促進產銷對接;制訂縣內大宗商品批發市場規劃,推進各類市場建設;管理汽車(含二手車、報廢車)流通,對汽車二手市場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全縣廢舊汽車的回收和拆解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負責承擔重要消費品市場、生活必需品市場和重要生產資料運行情況監測的職責;牽頭商貿流通業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全縣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擬訂商務領域促進消費措施和政策,組織開展全縣性消費促進活動;負責全縣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商務誠信建設,指導信用銷售和信用服務業發展,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直銷、藥品流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監督管理;組織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和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負責研究制定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標準,提高行業組織化程度和現代化水平。牽頭組織全縣商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商業特許經營、商貿領域品牌建設、老字號、拍賣等相關工作;推動商貿物流體系建設,促進物流配送、供應鏈管理等新興業態發展。指導綠色流通發展、實體零售行業創新、智慧商圈(智慧店鋪)管理和流通領域節能降耗等工作。負責擬訂再生資源回收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對外貿易和投資促進室。執行國家對外貿易政策,負責對全縣外貿行業進行指導,推動貿易轉型升級,推進跨境電商工作。執行進出口商品配額管理和相關制度,指導出口產品基地建設,推進出口貿易標準化;指導外貿促進體系建設和對外貿易市場開拓工作,組織境內外貿易促進活動。負責執行國家外商投資政策,指導全縣外資投資工作,協調推進外商投資環境建設。負責全縣外資企業的管理和服務,負責外商投資數據統計和組織上報;負責全縣重大外資項目的推介、聯繫、跟蹤、協調、服務工作;負責策劃組織境外招商工作,組織企業參加國(境)外有關投資促進活動。負責執行國家對外經濟合作、出境就業和對外援助政策;擬訂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對外投資、出境就業計劃並組織實施;加強“一帶一路”國際合作,推動企業“走出去”;管理和監督全縣對外工程承包、勞務合作、設計諮詢和國家對外援助等業務,負責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承擔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統計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