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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鎖定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縣人事勞動局是縣政府綜合管理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等工作的職能部門。
中文名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公地址
陵水縣椰林鎮麗黎路2號就業培訓大樓B幢三樓
地    區
陵水黎族自治縣
類 型
政府部門
職    責
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省委省政府、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和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政策規定和規章制度,研究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改革,研究提出推進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的統籌規劃和綜合管理工作。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健全人力資源開發機制和人力資源流動配置機制,負責人力資源服務標準化建設和人力資源市場監管。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和信息工作。
(四)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創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全縣職業技能培訓規劃,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完善技能類職業資格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
(五)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擬訂全縣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政策和標準,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落實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統籌社會保障卡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縣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專項資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全縣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七)負責統籌全縣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據國家、省有關的規定,擬訂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負責政府管理的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八)根據國家、省有關的規定,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長效機制,貫徹實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制定的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宏觀調控政策及離退休政策,負責國有企業薪酬監測並開展監督檢查。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
(十)負責全縣勞動用工的綜合管理工作。完善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健全勞動關係協商機制,擬訂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的實施規範,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縣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我縣表彰獎勵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辦國家表彰獎勵、國務院榮譽稱號在本縣的推選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2]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構設置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辦公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室、工資福利社保室、就業培訓室、勞動保障仲裁室。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設就業局、農保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社會保障卡一卡通中心。 [3]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為準則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學習和掌握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江澤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
2、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紀律;正確執行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縣委縣政府的決定、命令,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3、忠於職守,努力完成工作任務;服從領導,服從指揮。
4、嚴守國家機密和職務上的秘密。
5、努力提高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術水平,積極鑽研業務、改進工作,提高效率。
6、堅持唯物主義思想路線,樹立優良的工作作風;調查研究,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密切聯繫羣眾,接受人民羣眾的監督。
7、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發揚艱苦奮鬥,勤儉樸素的優良傳統。
8、廉潔奉公,勤政為民。
9、不謀取個人和小集團私利。
10、不得利用公務之便收受饋贈或接受吃請;不得利用出差之機遊山玩水或探親訪友。
11、不得利用職權,為子女或親友謀私利;不得從事營利活動,不得將公物私用。
12、不得挾私打擊報復或誣陷人人;不搞小集團活動,不越權行事。
13、不得有與身份不相稱的言行;不得騙取榮譽、錢財或剽竊他人成果。14、不得參與賭博、迷信、色情活動。
15、辦事不得相應推諉、相互扯皮。
16、不得貪污盜竊、投機倒把、行賄賄,敲詐勒索。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服務程序

辦事有關材料→辦公室登記→分管領導→有關業務股→提出初審意見→完成審核→局領導審 [1]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李永生
黨組成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梁武
黨組成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肖柳青
黨組成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陳棟
黨組成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掛職):陳雲亮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