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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靖宇
(廣東省湛江市紀委原副書記、市監委原副主任)
鎖定
- 中文名
- 陳靖宇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地
- 廣東吳川
- 出生日期
- 1967年5月
- 畢業院校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陳靖宇人物履歷
2006年03月,任雷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07年11月,任湛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雷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08年01月,任湛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雷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08年04月,任湛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檢察委員會委員;
2010年08月,任湛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政治處主任;
2011年12月,任湛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歷任湛江雷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湛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海島經濟開發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湛江市委政法委專職副書記;湛江市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一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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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靖宇人物事件
陳靖宇違紀被查
陳靖宇依法雙開
經查,陳靖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購物卡;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為官不廉,違規從事有償中介活動;執紀違紀、執法犯法,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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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靖宇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靖宇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湛江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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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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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五次會議 .湛江新聞網[引用日期2023-03-04]
- 2. 廣東湛江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陳靖宇被查 .瀟湘晨報.2023-10-09[引用日期2023-10-09]
- 3. 雷州市委領導班子召開2020年度民主生活會 .雷州市人民政府.2021-02-08[引用日期2023-10-09]
- 4. 廣東省湛江市紀委原副書記、市監委原副主任陳靖宇被“雙開” .九派新聞[引用日期2023-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