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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雄

(原廣西省餉捐局局長)

鎖定
陳雄(1893一1974) 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第六期步兵科畢業。別號傑夫,別字德廣,廣西容縣人。廣西桂林陸軍小學堂、廣西陸軍速成學校、武昌陸軍第三預備學校畢業。 [1] 
本    名
陳雄
德廣
傑夫
出生地
廣西容縣
出生日期
1893年
逝世日期
1974年2月9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目錄

陳雄人物生平

1919年春保定軍校畢業,分發南苑陸軍第八師服務。
1920年春南下廣州,任廣東海軍陸戰隊第二營中隊副,同年冬返回廣西,歷任廣西陸軍模範營(營長馬曉軍)第一連(連長黃紹茲)第二排排長,廣西陸軍第一師(師長陸裕光)第二團(團長馬曉軍)第一營(營長黃紹駭)機槍連連長等職。
1921年10月任廣西田南警備司令(馬曉軍)部機關槍大隊大隊長,後在粵軍李濟深部支持下,正式脱離舊桂系軍閥系列。
1922年11月任廣西自治軍第二路軍(司令李宗仁)第三支隊司令(黃紹茲)部參謀,1923年春任廣西討賊軍總指揮(黃紹弦)部參謀處(參謀長白崇禧)處長,同年夏受黃紹茲、白崇禧委派,赴粵徵詢廣東革命政府援助事宜,在石龍車站晉謁孫中山,獲得財政援助及軍隊番號。
1924年初派赴廣州任廣西討賊軍駐粵辦事處主任,加入中國國民黨,擔負與廣東革命政府聯絡通訊與軍需供給事宜,先後六次晉見聆聽孫中山的教誨,後任廣西定桂討賊聯軍總指揮(李宗仁)部駐廣東革命政府全權代表。
1926年3月參加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後又代表桂系參加兩廣統一會議。不久奉命返回廣西,任國民革命軍第七軍總指揮部高級參謀,北伐戰爭開始後,留守廣西負責財政軍需供應事宜。
1929年寧桂分裂後,黃紹茲離桂投蔣介石後其對時局消極,後赴香港寓居兩年。
1931年12月返回廣西棄軍從政,任廣西第四集團軍總司令部顧問,柳州禁煙局局長,廣西綏靖主任公署顧問等職。
1933年春任廣西省餉捐局局長,兼任慶遠禁煙局局長,1934年冬任廣西全省禁煙總局局長等職。
1935年初任廣西省出入口貿易處總經理,1936年冬任廣西省政府貿易處處長,國民政府財政部禁煙督察處處長等職,對整頓廣西税收,開闢財源卓有成效,善於延攬省內外專家人才,繁榮廣西經濟建設,對30年代廣西建設有建樹,是桂系集團的理財政要。抗日戰爭爆發前後,主持廣西全省財政税收事務,代理省政府(主席黃旭初)財政廳廳長等職。
1937年9月至1942年3月任廣西省政府(主席黃旭初)委員,兼任省政府建設廳廳長,兼任廣西銀行副行長,1941年春兼任廣西省企業公司董事長等職。
1944年日軍攻佔桂林,返回家鄉隱居,參加桂東南地方縣政建設。
1947年冬再次任廣西省政府代表派駐廣州,進行兩廣經濟貿易物資交流事宜。期間經常往返桂粵及香港,秘密進行反對內戰謀求和平的民主活動。
1949年3月在香港參加民草組織,多次徵詢李宗仁及桂系集團要員棄暗投明而未遂,同年秋在廣州策動舊屬起義與投誠事宜,被廣州警備司令李及蘭察覺後下令拘捕,幸由鄧龍光通報得以逃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於同年底返回廣西,任廣西省人民政府委員會委員,參加廣西各界政治協商會議籌備工作,兼任民革廣西省籌備委員會常務委員等職。
1952年12月參加廣西省第二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再度當選為廣西省人民政府委員會委員等職。
1954年8月任廣西省人民委員會委員,1950年8月至1959年11月任廣西省人民政府參事室(主任周祖晃、祝維幹)第陳一副主任等職。
1954年10月當選為民革廣西省第一屆省委會常務委員,民革第二省委會副主任委員,1956年2月至1958年11月當選為民革第三屆中央委員,先後當選為第一至三屆廣西省政協委員等職。
1958年春被錯劃為“右派分子”,被遣返家鄉勞動,生活境況貧困潦倒。“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再受衝擊與迫害。
1974年2月9日在南寧因病逝世。
1980年10月宣佈平反恢復名譽。 [1] 
參考資料
  • 1.    陳予歡編著,保定軍校將帥錄,廣州出版社,2006,第482-48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