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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重穆

鎖定
陳重穆(1926年4月~1998年2月),男,漢族,重慶巴南人,九三學社社員,中共黨員。
1949年畢業於重慶大學數理係獲理學學士學位。1950年到西南師範學院數學系任教。1978年晉升為教授,1986年任基礎數學博士導師。曾任數學系系主任,西南師範大學校長,四川省政協第六屆委員,中國數學會理事,四川省數學會副理事長,重慶市數學會理事長,四川大學兼職教授。培養博士生4名,碩士生16名,著有《有限羣論基礎》。
中文名
陳重穆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出生日期
1926年4月
逝世日期
1998年2月
職    業
教育家
出生地
重慶巴南

陳重穆個人簡介

陳重穆(1926—1998),1926年4月出生在重慶市渝中區一個商人家庭裏,數學家、教育家。曾任重慶市數學會名譽理事長、四川省數學會副理事長、中國數學會理事、四川省政協委員、西南師範大學校長,基礎數學博士導師、國家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
陳重穆 陳重穆
主要從事羣論研究及數學教育工作。父親穆國勳,穆家原兄弟姐妹10人,其中陳重穆由穆家過繼到陳家。陳因小兒麻痹後遺症,兒童時期就右腳微跛,從而養成了喜靜、愛讀書、愛思考的習慣。1939年,陳就讀於巴縣初級中學,在此期間對平面幾何產生了興趣,並自學了初中的幾何三角等課程,這對他一生獨立工作能力的培養,自信心的樹立,以及走上數學道路有着決定性的意義。
陳重穆原隨柯召教授有志於數論的研究,後又轉而學了與數論相通的有限羣論。1989年,陳重穆主持、主研的項目“羣的構造理論”獲四川省科技進步一等獎。1990年,他參加主研的“有限單羣的刻畫與臨界羣”獲國家教委科技進步三等獎。陳重穆主持的“中學數學教材教法改革實驗”獲1989年國家教委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獎。他個人獲“香港柏寧頓(中國)教育基金會1995年首屆孺子牛全球獎”榮譽獎。
由於陳重穆的貢獻和影響,他被收錄入《二十世紀中國名人詞典》,《中國當代教育名人傳略》,《當代中國科技名人成就大典》以及《International Who’s Who of Intelectuals,Eighth Edition》,《The International Directory of Distinguished Leadership,Second Edition》。
1998年2月16日,陳重穆教授在重慶病逝,享年72歲。

陳重穆個人作品

《幾何課外習題(第2冊)》
有限羣基礎》
《線性規劃教材》
《內、外Σ羣與極小非Σ羣》
《淡化形式,注重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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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重穆個人榮譽

獲1988年國家教委首屆全國高校出版社學術專著優秀獎
獲1998年教育部人文社三等獎
獲1990年國家教委科技進步三等獎
獲1989年四川省科技進步一等獎
獲1989年國家教委優秀教學成果獎
1987年獲“國家級有突出貢獻專家”稱號
1995年獲香港柏寧頓教育基金會孺子牛金球獎
1996年獲曾憲梓教育基金會三等獎。

陳重穆創新思維

中國學習蘇聯,數學教學相當重視數學的概念理論邏輯性、嚴密性、系統性成了教學的首要原則,即科學性原則。這對基礎教育中數學教學的影響是深刻的,總的來看也是積極的。但有時過分強調,做得過分,也產生了一些消極成分。中小學數學不能在“科學性”上那樣完善,於是在力所能及的地方,學生“可能”接受的地方儘量拔高,特別對名詞、術語等在形式上和細微處理上孜孜以求,出現了形式和繁瑣的傾向,沖淡了實質,脱離了學生認知實際,不利於學生能力的培養 [1] 
教師為了不犯“科學性”錯誤(這可是最令人難堪的錯誤),迫使教師謹小慎微,口述、筆寫力求精確、熟練,備課在這方面花了大量精力和時間。有些教師有興趣於研究線段是否包含端點,虛軸是否包含原點,a(b+c)是否是多項式等無關大體的問題。對如何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引導學生自主學習,反而考慮較少,時間精力沒有用在刀口上。教學中形式多於實質,機械知識的訓練多於能力的培養。
作為科學性原則的補充(或反思),張孝達先生提出了“淡化概念”(1991年5月在西南師範大學的報告),這似是“驚世駭俗”的提法。“淡化概念”不是不重視概念,而是如何使學生更好地掌握整個知識,真正理解概念。教學中不能為概念而概念,要使概念教學恰如其分地發揮“通過知識,培養能力”的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説,“淡化”是為了真正的“強化”。“淡化概念”是為突出教學中存在的弊端,以引起人們注意的“矯枉過正”的提法。
淡化純文字敍述
陳重穆 陳重穆
“淡化”不是不要,而是不要把文字敍述看得過分“神聖”,把它作為最高的表達形式,概念、結論都力求要有純文字敍述。文字敍述方便、有益就用,否則就不用。純文字敍述較難,為了嚴密、完整、不產生歧義,常較為繁瑣,給出的信號很多,而信息卻較少,給人的直接感受就不那樣清楚。
例如,代數式的定義為:“用運算符號把數或表示數的字母連結而成的式子。”要説完整,就漏了指示運算順序的“括號”;要説嚴密,就應排除定義空集算式,如 1÷(a-a)。其實,等式、算式這些為了稱呼方便,學生心中不明白的東西不必去正式下定義,當作未定義名詞加以解釋即可,不必花過多的時間。人民教育出版社的義務教育《初中代數》(試用)課本對代數式就採取了不正式定義的“看圖識字”方式。
又如,完全平方公式看起來、讀起來都不是太複雜。而它的純文字敍述為:“兩數平方,等於他們的平方和,加上它們積的2倍”,感受就不那樣清楚。純文字敍述常與式子脱離,不能幫助記憶,重點放在文字敍述上,反而增加師生負擔。再説,“兩數”就限制狹了,而應是“兩式”。
再從概念上斤斤計較:有人認為“加與和”、“乘與積”、“乘方”意義不同,前者是運算,後者是結果。2+3與5,前者是“加”,後者才是“和”。“a+b”更正確的敍述應是“兩個數相加”或“兩個式相加”。這樣看來帶上字母的讀法:“a加b和的平方,等於a的平方,加2ab,加b平方”更合適,且能幫助公式記憶。
上面的説法有點“吹毛求疵”,主要想説明,概念、定理重點在其實質,不在形式;純文字敍述不是那樣容易做到無可挑剔的,它不是教學的重點,要淡化。要知道中國古代輝煌的數學成就大多沒有繼承下來加以發揚光大,這與使用過多的文字敍述不能説沒有關係。數學課主要教會學生使用數學符號,並能用符號進行思考。從這個意義上説,淡化文字敍述是現代化的一種表現。
對名詞、術語重點要放在學生對其實質的領悟上,不必在文字敍述上孜孜以求。企圖用文字敍述來使學生掌握概念是不符合少年兒童認知規律的。當前能用文字敍述(不是背下來的)説明理解更深,但作為要求對初中學生來説就高了,只能適當地作,要"淡化"。可以在學生弄清事實的基礎上,在教師指導下,訓練學生自己來敍述,以幫助學生去抓事物的本質特徵,不作為必須的要求。
淡化形式,注重實質
對此,《初中數學大綱》最重要之點是刪去了關於方程的同解概念與同解原理。“同解” 是把方程形式化的主要特徵。“同解”實際上是一個相當複雜的概念。高等師範院校的初等數學課也難以完備。方程(x-1) =0 與方程x-1=0,不能算同解。“同解”不是簡單的解集相同,還須考慮“重數”,在初中代數也迴避不了這個問題。不但代數方程有重數,超越方程的解也有重數,甚至方程組的解也有重數。
“重數”如何定義?又何種變形才不變重數?要建立一般的(就在代數式範圍內)能概括一切重要情形的“同解方程(組)”及“同解原理”這是不能迴避這個在理論上(如的個數與根與係數的關係)和實際中(如求極值)都是必不可少的概念,而這是一件複雜而繁瑣的事情。
按照“同解”的框架來編教材,不能只在一元一次方程處談同解,在二元一次方程組就不談。在分式方程處,何以只談“增根”,而不談失掉根的可能。儘管可不事事深入,不求完備,但不能避而不談,否則使人感到教者太“自由”了,完全把學生當成無知的被動接受者。這對通過知識培養學生能力是不利的,教材本身也不和諧。
用等式性質(一般教材沒有突出等式性質,甚至沒有着重提出過)及“推出檢驗”方式適用於解任何方程。實際上,解方程組、分式方程與無理方程時,大家心目中使用的仍是等式性質。初中數學注重的應是靈活的“通法”,而不是形式化的“同解理論”。
淡化概念
為了避免產生誤解,要着重指出,“淡化”不是説概念不重要,更不是説在教學中可以忽視,而是要講求實效,即要“淡化形式,注重實質”。

陳重穆教學研究

羣論
特別是臨界羣把在局部分析中常用的極小反例法加以抽象化,細分為內一Σ羣與外一Σ羣,指出它們既是研究的對象,又是研究羣性質的方法。出版專著1部,發表論文30餘篇,研究成果被國內著名數學刊物多篇文章引用,美國《數學評論》多次摘評,
數學教育
編寫4套初中數學實驗教材,主持“提高教堂效益(GX)研究”等多項國家教委基礎教育研究項目,發表論文10餘篇,引起數學教育界注目,《中國教育報》(1994年2月15日)載文譽他的觀點“使中國教育出現‘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前景”。
教材建設和課程建設
主編《高等代數》(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有限羣基礎》、《線性規劃教材》等本科和研究生教材。《內、外Σ羣與極小非Σ羣》(獲1988年國家教委首屆全國高校出版社學術專著優秀獎),《淡化形式,注重實質》(獲1998年教育部人文社三等獎),主持的項目“有限羣的構造”(獲1989年四川省科技進步一等獎),主研的項目“有限羣單羣和臨界羣”(獲1990年國家教委科技進步三等獎),主持的“中學數學教材教法改革實驗”(獲1989年國家教委優秀教學成果獎)。
1987年獲“國家級有突出貢獻專家”稱號,1991年獲政府特殊津貼,1995年獲香港柏寧頓教育基金會孺子牛金球獎,1996年獲曾憲梓教育基金會三等獎。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