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陳醇

(浙江師範大學教授)

鎖定
陳醇,男,1970年3月出生,浙江人,浙江省商法學學會理事、經濟法學學會理事。代表作有《商法原理重述》《商行為程序研究》。 [1] 
中文名
陳醇
國    籍
中國
出生地
浙江
出生日期
1970年03月
畢業院校
華中師範大學 [1] 
學位/學歷
碩士
職    業
教師
專業方向
民商法學
職    務
碩士生導師
學術代表作
《商法原理重述》
《商行為程序研究》
職    稱
教授

陳醇人物經歷

1998年7月1日,入職浙江師範大學法政學院; [1] 
兼任職務:浙江省商法學學會理事、經濟法學學會理事;

陳醇研究方向

商法、金融法 [1]  ,開設課程:《商法學》、《金融法學》、《合同法》

陳醇承擔課題

1.主持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金融法違約預防與違約處置制度研究(17FFX020), 2017-2018,在研。
2.主持浙江省哲社規劃重點課題:商法中的權利結構問題(10CGFX01Z),2010-2012,已結題。
3.主持浙江省哲社規劃課題:交易成本的程序控制(06CGZF25YBX),2006-2008,已結題。
4.主持浙江省哲社規劃課題:金融領域大規模違約的法律規制(14NDJC220YB),2014-2017,已結題。 [1] 

陳醇著作

1.陳醇:《商法原理重述》,法律出版社2010年4月版。
2.陳醇:《商行為程序研究》,中國法制出版社2006年1月版。

陳醇論文

1.《權利的結構:以商法為例》,《法學研究》2010年第4期。
2.《非法集資刑事案件涉案財產處置程序的商法之維》,《法學研究》2015年第5期。
3.《金融系統性風險的合同之源》,《法律科學》2015年第6期。
4.《集中性民事權利的濫用及其控制——兼論公法控權理論之引入》,《法商研究》,2008年第6期。
5.《意思形成與意思表示的區別:決議的獨立性初探》,《比較法研究》2008年第6期,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刊首文章。
6.《論單方法律行為、合同和決議之間的區別——以意思互動為視角》,《環球法律評論》2010年第1期。
7.《論國家的義務》,《法學》2002年第8期。
8.《私法程序理論的法理學意義》,《法制與社會發展》2006年第6期。 [1] 

陳醇獲獎記錄

1.《商法原理重述》,2011年獲得浙江省第十六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
2.論文《權利的結構:以商法為例》,2012年浙江省2012年高校科研成果獎二等獎;
3.論文《意思形成與意思表示的區別:決議的獨立性初探》,2010獲得金華市第十五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