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陳逸雲

(中央文化運動委員會原委員)

鎖定
陳逸雲(1908—1969),字山椒,女,東莞茶山陳屋村人。初中畢業後讀一年師範後越級考上廣東大學(中山大學前身)。1927年,畢業於法科系,任國民黨廣州黨部幹事兼《國民日報》記者。
1969年6月29日凌晨,被暴徒劫財斃命。 [1] 
中文名
陳逸雲
別    名
山椒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08年
逝世日期
1969年
陳逸雲曾參與組織女權運動大同盟,隨北伐軍抵武漢,任國民革命軍前敵總指揮部政治部黨務科長。1928年辭軍職,任上海市婦運會主席、國民黨南京市黨部執行委員會委員兼婦女部長。1929年11月,任國民政府司法院秘書。1932年,考取官費留學美國密西根大學,1936年取得市政管理碩士學位。學成歸國,任鐵道部專員,主編《鐵道月刊》。同年,日軍犯綏遠,傅作義率部抗擊,得到全國人民聲援,她被推為婦女代表,隨慰問團到塞外勞軍。
1938年後,任婦女慰勞抗戰將士總會委員、戰時兒童保育會常務委員。後應宋美齡之聘,任婦女指導委員會戰地服務組組長。1940年12月後,連任第二、第三、第四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1941年11月,被選為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幹事會候補幹事,1943年為三民主義青年團第一屆中央幹事會幹事。1944年秋,她報名參加女青年軍,次年,受命為女青年軍總隊長,領少將銜。同年5月出席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當選為中央執委會候補執委。1946年,她任中央文化運動委員會委員兼廣州市文化特派委員。1948年5月,被選為立法院立法委員。去台灣後任“聯合中國同志會婦女委員會”主任委員。1952、1957年分別當選為國民黨第七屆“中央”委員和第八屆候補“中央”委員。1957年後移居美國西雅圖市,經營飲食業。1969年6月29日凌晨,被暴徒劫財斃命。陳逸雲能詩能畫,其夫李欽若將其遺作整理成《逸雲詩詞遺稿》,印贈親友。 [1] 
參考資料
  • 1.    東莞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 編纂人員:李燦林.東莞市志/第二十六編人物:廣東人民出版社,1995:第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