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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豔華

(祥符區教體局辦公室工作人員)

鎖定
陳豔華,祥符區教體局辦公室工作人員 [1] 
人物事件
2018年8月,陳豔華接受他人15000元,幫助聯繫孩子到市區某小學上學。之後請託事項未能辦成,陳豔華將該款用於個人開支,在他人多次催要併到上級部門反映後,才陸續將該款退還。2019年5月,陳豔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