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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表

鎖定
陳表(204年—237年),字文奧,廬江松滋(今安徽宿松)人。三國時期吳國將領,偏將軍陳武庶子,校尉、解煩督陳脩異母弟。
陳表最初以太子中庶子之職,擔任翼正都尉。後升任無難軍右部督,封都亭侯。嘉禾三年(234年),諸葛恪兼任丹楊太守,平定山越,孫權以陳表兼任新安都尉,與諸葛恪互相協助治理其地。
後來,鄱陽百姓吳遽等作亂,攻佔城池,陳表率軍奔赴征討,吳遽兵敗投降。陸遜任命陳表為偏將軍,晉封都鄉侯。陳表三十四歲時,死於任上。
本    名
陳表
文奧
所處時代
漢末三國
民族族羣
漢人
出生地
廬江松滋
出生日期
204年
逝世日期
237年
主要成就
充實部伍,討平吳遽
籍    貫
廬江松滋
官    職
新安都尉、偏將軍
爵    位
都亭侯→都鄉侯

陳表人物生平

陳表年少知名

陳表是偏將軍陳武與小妾所生之子。陳表年少時便有名聲,與諸葛恪顧譚張休等人一同侍奉太子孫登,相互間友好和睦。尚書暨豔也與陳表友愛,後來暨豔犯罪,當時人人都設法保護自己,許諾幫助他的人很多,而真正出頭的卻很少,惟獨陳表不這樣,因此士子們都很敬重他。陳表後來從太子中庶子之職,被任命為翼正都尉 [1] 

陳表勸誘施明

陳表畫像 陳表畫像
建安二十年(215年),陳表的父親陳武在跟隨孫權攻打合肥的戰役中陣亡。 [2]  陳武死後,陳表以父親戰死沙場為由,請求被任用為將領,率領一支由五百人組成的隊伍。陳表為了得到兵士們的效力,便傾心善待他們,兵士們都很愛戴和依附服從他,樂於為他效命。當時有人偷盜官家的財物,眾人懷疑是“無難軍”中的兵士施明所為。施明一向強壯剽悍,拘捕後受到極為慘毒的拷打,但他寧死不説一句話,廷尉就將此事上報朝廷。孫權考慮到陳表能得軍中將士們的信任,詔令將施明交給陳表處理,讓陳表隨自己的方便去獲取事情真相。陳表便打開施明的枷鎖並讓他洗澡,換上他的衣服,厚辦酒席,在酒席間勸誘施明。施明於是自首服罪,將同黨一一交代出來。陳表上表彙報。孫權認為陳表非同常人,為了保全他的名聲,特地赦免了施明,而將施明的同黨全部斬首。 [3]  施明感激陳表,自己轉變為良好品行,終於成為軍中健將,官至將軍。 [4] 
事後,孫權升任陳表為無難軍右部督,封爵都亭侯,以繼承他父親陳武生前的爵位。陳表上書全部辭讓,請求將這些封賜轉給他已故的哥哥陳脩之子陳延,孫權不允許。 [5] 

陳表充實部伍

嘉禾三年(234年),諸葛恪兼任丹楊太守,討伐平定山越,孫權任命陳表兼任新安都尉,與諸葛恪互相協助治理其地。起初,陳表曾獲得新安縣二百家食邑的賞賜,此時陳表調察這些人,發覺他們都能用來作很好的兵士,於是上表辭讓,請求將他們歸還國家,以充實精鋭兵力。孫權下詔書説:“您的先人陳武將軍有功於國,國家將這批人作為賞賜來報答,您怎麼能推辭呢?”陳表於是解釋説:“如今殲滅國家的仇敵,為我父親報仇,應以人為根本。徒使這些精鋭的兵力作為我的家僕,並非我的心願。”於是他將這些人選取以充實自己的部隊。當地官員將這一情況上報朝廷,孫權甚為讚賞,下令郡縣挑選安排官府服役的人家與貧民來充實陳表所受賞賜的户數。 [6] 

陳表去世

陳表在官任上三年,廣開門徑招納兵力,招募得到一萬多人。情況緊急便率領他們出戰。正值鄱陽的百姓吳遽等作亂,攻佔城池,所屬各縣動盪不寧。陳表便越過郡界奔赴征討,吳遽兵敗投降。陸遜任命陳表為偏將軍,晉封為都鄉侯,北往駐守章坑。陳表三十四歲時,死於任上。陳表的家中財物全部用來供養士人,去世當天,他的妻子兒女都露天站立,太子孫登得知後,命人為他們建起屋宅。 [7] 

陳表趣聞軼事

黃龍元年(229年),陳表的哥哥陳脩去世。在陳脩死後,陳表母親不肯侍奉陳脩的母親,陳表對自己的母親説:“哥哥不幸早逝,我總管家中事務,理當奉養嫡母。母親如能為我受屈一時之情,承順嫡母的話,則是我的最大願望。如果母親不能做到,就只好出去另外居住。”陳表對於道義的公正之心都是這樣。由此兩位母親深受感悟而相處和睦。 [8] 

陳表人物評價

陳壽:①凡此諸將,皆江表之虎臣,孫氏之所厚待也。②以潘璋之不脩,權能忘過記功,其保據東南,宜哉!陳表將家支庶,而與胄子名人比翼齊衡,拔萃出類,不亦美乎。 [9] 
郝經:①程普諸將皆江表虎臣,鏖兵衞主,攻堅軋敵,興王定覇,孫氏兄弟卒立國建號,諸將之力也。若黃蓋之水戰而用火攻,能用竒者也;蔣欽之不挾私怨而舉徐盛;淩統之親賢下士輕財重義;陳表傾家養士妻子露立,並有良將之規。甘寧之奢侈、潘璋之不法,權皆容之,許寧報蘇飛之恩,不使統復父,操之讎馭將之術也。丁奉恃功而驕,不容於虐主,宜哉!②吳將剽輕,殆多譎計。莫肯下人,卒自稱帝。摩創撫孤,動輒流涕。駕馭有術,驅策有方。果保江東,不負桓王。 [10] 

陳表家庭成員

陳表父母

父親:陳武,官至偏將軍
嫡母:某氏,生陳脩。
生母:某氏,生陳表。

陳表哥哥

陳脩,封都亭侯,官至校尉、解煩督。

陳表子侄

  • 兒子
陳敖,官至別部司馬 [11] 
  • 侄子
陳延,陳脩之子,陳敖死後繼任別部司馬。 [11] 
陳永,陳延之弟,官至將軍,封侯爵。 [11] 

陳表史籍記載

《三國志·卷五十五·吳書十·程黃韓蔣周陳董甘凌徐潘丁傳第十》 [9] 
參考資料
  • 1.    《三國志·卷五十五·吳書十·程黃韓蔣周陳董甘凌徐潘丁傳第十》:(陳脩)弟表,字文奧,武庶子也,少知名,與諸葛恪、顧譚、張休等並侍東宮,皆共親友。尚書暨豔亦與表善,後豔遇罪,時人鹹自營護,信厚言薄,表獨不然,士以此重之。從太子中庶子,拜翼正都尉。
  • 2.    《三國志·卷五十五·吳書十·程黃韓蔣周陳董甘凌徐潘丁傳第十》:建安二十年,從擊合肥,奮命戰死。
  • 3.    《三國志·卷五十五·吳書十·程黃韓蔣周陳董甘凌徐潘丁傳第十》:表以父死敵場,求用為將,領兵五百人。表欲得戰士之力,傾意接待,士皆愛附,樂為用命。時有盜官物者,疑無難士施明。明素壯悍,收考極毒,惟死無辭,廷尉以聞。權以表能得健兒之心,詔以明付表,使自以意求其情實。表便破械沐浴,易其衣服,厚設酒食,歡以誘之。明乃首服,具列支黨。表以狀聞。權奇之,欲全其名,特為赦明,誅戮其黨。
  • 4.    《三國志·卷五十五·吳書十·程黃韓蔣周陳董甘凌徐潘丁傳第十》:始施明感表,自變行為善,遂成健將,致位將軍。
  • 5.    《三國志·卷五十五·吳書十·程黃韓蔣周陳董甘凌徐潘丁傳第十》:遷表為無難右部督,封都亭侯,以繼舊爵。表皆陳讓,乞以傳脩子延,權不許。
  • 6.    《三國志·卷五十五·吳書十·程黃韓蔣周陳董甘凌徐潘丁傳第十》:嘉禾三年,諸葛恪領丹楊太守,討平山越,以表領新安都尉,與恪參勢。初,表所受賜復人得二百家,在會稽新安縣。表簡視其人,皆堪好兵,乃上疏陳讓,乞以還官,充足精鋭。詔曰:“先將軍有功於國,國家以此報之,卿何得辭焉?”表乃稱曰:“今除國賊,報父之仇,以人為本。空枉此勁鋭以為僮僕,非表志也。”皆輒料取以充部伍。所在以聞,權甚嘉之。下郡縣,料正户羸民以補其處。
  • 7.    《三國志·卷五十五·吳書十·程黃韓蔣周陳董甘凌徐潘丁傳第十》:表在官三年,廣開降納,得兵萬餘人。事捷當出,會鄱陽民吳遽等為亂,攻沒城郭,屬縣搖動,表便越界赴討,遽以破敗,遂降。陸遜拜表偏將軍,進封都鄉侯,北屯章坑。年三十四卒。家財盡於養士,死之日,妻子露立,太子登為起屋宅。
  • 8.    《三國志·卷五十五·吳書十·程黃韓蔣周陳董甘凌徐潘丁傳第十》:兄脩亡後,表母不肯事脩母,表謂其母曰:“兄不幸早亡,表統家事,當奉嫡母。母若能為表屈情,承順嫡母者,是至願也;若母不能,直當出別居耳。”表於大義公正如此。由是二母感寤雍穆。
  • 9.    《三國志·卷五十五·吳書十·程黃韓蔣周陳董甘凌徐潘丁傳第十》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02-23]
  • 10.    《續後漢書》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5-11-06]
  • 11.    《三國志·卷五十五·吳書十·程黃韓蔣周陳董甘凌徐潘丁傳第十》:子敖年十七,拜別部司馬,授兵四百人。敖卒,脩子延復為司馬代敖。延弟永,將軍,封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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