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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萬民

(杭州市臨安區湍口鎮原副鎮長)

鎖定
陳萬民,男,漢族,浙江臨安人,1973年10月出生,1995年8月參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曾任杭州市臨安區湍口鎮副鎮長。 [2] 
2020年9月,陳萬民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 
中文名
陳萬民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浙江臨安
出生日期
1973年10月
性    別

陳萬民人物履歷

1995年8月至2010年8月,先後任臨安市湍口鎮中學教師、臨安中學教師、錦城三中副校長;
2010至8月至2011年1月,任臨安市錦城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
2011年1月至2016至6月,先後任臨安市錦北街道辦事處黨政辦副主任、徵地拆遷科科長、規劃建設科科長;
2016年6月至2020年9月,任臨安(市)區湍口鎮副鎮長。 [2] 

陳萬民人物事件

陳萬民審查調查

2020年7月,杭州市臨安區湍口鎮副鎮長陳萬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臨安區紀委區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陳萬民依法雙開

2020年9月,經杭州市紀委市監委批准,臨安區紀委區監委對杭州市臨安區湍口鎮人民政府原副鎮長陳萬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陳萬民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消費卡;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陳萬民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臨安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陳萬民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由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