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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聲亮
(廣東省潮州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
鎖定
- 中文名
- 陳聲亮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廣東揭西
- 出生日期
- 1958年10月
陳聲亮人物履歷
1979年09月後,在汕頭地區五·七農學院果林專業學習;
1982年08月後,任揭西縣京溪園農業站技術員;
1983年11月後,任揭西縣京溪園區公所林業辦事員;
1984年12月後,任揭西縣京溪園區公所林業助理;
1985年12月後,任揭西縣京溪園區公所副區長;
1987年04月後,任揭西縣京溪園鎮政府副鎮長;
1989年01月後,任揭西縣京溪園鎮委副書記、鎮長;
1989年10月後,任揭西縣京溪園鎮委書記;
1993年06月後,任揭西縣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
1998年04月後,任揭陽市國土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1998年12月後,任揭陽經濟開發試驗區副書記、紀委書記;
2001年06月後,任揭陽市大南山華僑管理區委副書記,區管委會主任;
2003年03月後,任揭陽市大南山華僑管理區委書記,區管委會主任;
2005年04月後,任惠來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
2006年08月後,任普寧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2012年07月後,任普寧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陳聲亮人物事件
陳聲亮違紀被查
陳聲亮開除黨籍
2022年6月,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潮州市政府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陳聲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聲亮喪失理想信念,棄守職責使命,貪圖享樂,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長期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規接受旅遊活動安排;違反組織原則,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毫無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出讓、項目開發、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陳聲亮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聲亮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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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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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潮州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陳聲亮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微信公眾號南粵清風[引用日期2022-03-22]
- 2. 廣東省潮州市原副市長陳聲亮主動投案接受審查調查 .央視網[引用日期2022-03-22]
- 3. 鍾明任潮州市副市長 接替陳聲亮任市公安局局長(圖|簡歷)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22-03-22]
- 4. 潮州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陳聲亮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 南粵清風 .廣東省紀委[引用日期2022-03-22]
- 5. 廣東省潮州市原副市長陳聲亮主動投案接受審查調查 .新京報[引用日期2022-03-22]
- 6. 廣東省潮州市政府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陳聲亮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南粵清風[引用日期202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