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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羣峯
(廣東省揭西縣委原書記)
鎖定
陳羣峯,男,漢族,1963年12月生,廣東揭東人,1988年1月參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華南理工大學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學碩士。
- 中文名
- 陳羣峯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廣東揭東
- 出生日期
- 1963年12月 [1]
- 畢業院校
- 華南理工大學
陳羣峯人物履歷
1984.07——1987.02,揭陽縣新亨鎮碩榕村資料員;
1987.02——1988.01,揭陽縣新亨鎮碩榕村黨總支委、副村長;
1988.01——1992.12,揭陽縣新亨鎮政府辦公室資料員、國土所副所長(期間:1987.12招聘為合同制幹部,1989.07—1989.10參加縣黨建工作隊);
1992.12——1993.03,揭東縣玉湖鎮黨委委員;
1993.03——1995.12,揭東縣玉湖鎮黨委副書記(期間:1993.07轉為國家幹部);
1995.12——1996.10,揭東縣玉湖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6.10——1998.03,揭東縣玉湖鎮黨委書記、鎮長(期間:1995.07—1997.07在廣東行政學院現代管理大專班畢業;1997.09—1999.12參加廣東省委黨校函授並本科畢業);
1998.03——1998.06,揭東縣玉湖鎮黨委書記、鎮人大主席;
1998.06——2003.07,揭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03.07——2006.08,揭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政法委副書記;
2006.08——2007.03,揭西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07.03——2007.12,揭陽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7.12——2009.08,揭陽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9.08——2013.10,普寧市委副書記(正處級)(期間:2009年至2012年就讀於華南理工大學EMBA班在職研究生班獲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13.10——2013.12,普寧市委副書記(正處級)、副市長;
2013.12——2014.03,普寧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14.03——2016.11,普寧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2016.11——2016.12,揭陽市揭西縣委書記,普寧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6.12——2017.01,揭陽市揭西縣委書記;
陳羣峯人物事件
陳羣峯紀律處分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廣東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4月23日將督察發現的16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廣東省,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
其中,2010年以來,廣東省制定了《練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南粵水更清行動計劃(2013-2020年)》《2015年廣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練江和小東江污染整治目標和任務》《2016年練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目標和任務》等一系列涉及練江水環境綜合整治的工作方案和目標任務,但汕頭市、揭陽市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不力,在練江污染治理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導致治理計劃連年落空,兩市綜合整治方案明確應於2015年底建成的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污泥處置中心、垃圾焚燒發電廠、垃圾填埋場無害化改造工程等多項治污重點工程未按期建成,流域內大量紡織印染企業無序佈局,非法排污,每天約62萬噸生活污水直排環境,約3600噸生活垃圾未得到妥善處置,致使練江污染持續加重,發黑發臭,成為全省污染最重的河流之一。
陳羣峯違紀被查
陳羣峯依法起訴
陳羣峯案例通報
揭陽市政協原副主席、揭西縣委原書記陳羣峯違規出入私人會所等問題。2014年至2020年,陳羣峯多次出入私營企業主的豪華私人會所,接受高檔宴請;先後收受31名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金共計119.1萬元。陳羣峯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5月,陳羣峯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5]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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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陳羣峯 .揭陽市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8-11-08]
- 2. 廣東省揭陽市政協副主席、揭西縣委書記陳羣峯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0-10-23]
- 3. 廣東通報中央環保督察移交問題:違規批准開發國家級保護區 .澎湃新聞[引用日期2018-03-29]
- 4. 省代建局和省廣物控股集團到揭西調研駐鎮幫鎮扶村工作 .九派新聞.2021-09-01[引用日期2021-10-19]
- 5. 廣東省紀委監委通報九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南粵清風[引用日期2022-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