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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繼興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
鎖定
陳繼興,男,漢族,1954年8月生,廣東增城人,大學本科學歷,1977年9月參加工作。曾任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 中文名
- 陳繼興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廣東增城
- 出生日期
- 1954年8月
- 畢業院校
- 華南師範大學
陳繼興人物履歷
1977.09-1983.08,廣東省財政廳預算處科員、副科長;
1983.08-1988.03,廣東省財政廳預算處副處長(1981.02-1985.12,華南師範大學函授政治專業在職學習);
1988.03-1992.12,廣東省財政廳預算處處長;
1992.12-1998.03,廣東省財政廳副廳長、黨組成員(1996.05-1997.11,掛任廣東省河源市副市長);
1998.03-2002.10,廣東省財政廳廳長、黨組書記;
2002.10-2003.06,廣東省江門市委書記(2002.02-2003.05,加拿大皇家大學工商管理碩士MBA在職學習);
2003.06-2003.07,廣東省江門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3.07-2011.10,廣東省江門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
2011.11-2012.01,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
陳繼興擔任職務
陳繼興人物事件
陳繼興違紀被查
陳繼興開除黨籍
2024年1月6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陳繼興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繼興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長期政商勾連,大搞利益交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接受宴請和打高爾夫球活動安排;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違規選拔任用幹部;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家風不正,對家人失管失教,大肆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開發、貸款審批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退休後仍不知止。
陳繼興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陳繼興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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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繼興依法逮捕
2024年1月16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陳繼興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陳繼興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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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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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玉妹當選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澎湃新聞網[引用日期2018-01-31]
- 2. 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代表大會專題、廣東省十七大黨代表風采 .廣東電台[引用日期2013-11-30]
- 3.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陳繼興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審查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3-07-09[引用日期2023-07-09]
- 4.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陳繼興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4-01-06
- 5. 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陳繼興決定逮捕 .央視新聞[引用日期2024-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