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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紀

(東漢官員)

鎖定
陳紀(129年~199年),字元方,潁川郡許縣(今河南省許昌市)人,出身潁川陳氏。東漢末期大臣。太丘長陳寔之子,與父親陳寔和弟弟陳諶並稱“三君”,曹魏名臣陳羣之父。 [1-4] 
陳紀幼時就知書達禮,聰慧過人。其平時足不出户,潛心鑽研學問,發奮著書三十餘萬言,號曰“陳子”。其著述“言不務華,事不虛飾”,非常符合聖哲的道德標準,受到世人稱讚。 [7] 
董卓把持朝政後,拜陳紀為五官中郎將,遷侍中,又出為平原相。 [7]  陳紀在平原任上“勤恤民隱。馴之以禮教,示之以知恥”,收到一定成效。漢獻帝遷都許昌後,又拜陳紀為大鴻臚,掌九儀。不久陳紀患病。建安四年(199年),陳紀去世。 [5] 
全    名
陳紀
別    名
陳元方
元方
所處時代
東漢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日期
129年
逝世日期
199年
最高官職
大鴻臚
籍    貫
潁川許縣

陳紀人物生平

陳紀,是陳寔的長子,有至德美譽。兄弟間愷悌互敬,孝養老人,閨門和睦相處,後進士人仰慕其家風。及黨錮案爆發後,陳紀發憤著書數萬言,號曰“陳子”。黨錮解禁,朝廷四府同時徵召陳紀,陳紀不肯應召。恰逢陳寔去世,陳紀每每思念父親,都會哭得嘔血絕氣;除去縗絰喪服後,陳紀身體受損,相貌枯槁,幾乎難以恢復。豫州刺史讚賞陳紀的孝行,上表朝廷,建議尚書枱,為陳紀繪製圖像,懸掛各地,予以表彰,以激勵民風向化。何進為大將軍時表選明儒,陳紀在薦舉者中居首位。 [6]  [7] 
中平五年(188年),朝廷徵荀爽申屠蟠韓融、陳紀、鄭玄等十四人為博士,陳紀等皆不至。 [8-9] 
中平六年(189年),董卓秉政,他採納周毖的建議,選用陳紀等人。 [10]  以公車特別徵召陳紀等人,並派使者到陳紀家裏,拜陳紀為五官中郎將。陳紀不得已來到京師,轉任侍中,旬有八日,又出任平原國相。 [6]  [7] 
初平元年(190年),陳紀前去拜見董卓,當時董卓打算遷都長安,對陳紀説:“三輔地區平敞,四面皆有險固要塞,土地肥沃,號稱‘天府之國’,陸海物資齊備。如今,關東起兵,我擔心洛陽非久居之地。長安同樣建有宮室,現在我欲西遷長安,你看如何?”陳紀回答:“天下有道,防守的對象是四夷。朝廷勤修德政,懷柔不肯歸附之臣。遷移聖駕,這是無可奈何之計。愚以為,您應該將朝政交由公卿,專心處理外事,敢有違抗命令者,則以武力討伐。如今關東起兵,民不堪命。您若能夠謙遠朝政,率領大軍討逆,那麼,飽受塗炭之民還有活命的機會。如果要遷都長安以求自安,會有累卵之禍,崢嶸之險。”董卓認為陳紀忤逆自己,但又敬重陳紀的名行,就沒有再説什麼。當時朝議欲拜陳紀為司徒,陳紀看到天下大亂,仕途險惡,連行裝也沒有準備,就趕赴平原國上任。 [7] 
陳紀在任時“冒犯鋒矢,勤恤民隱,馴之以禮教,示之以知恥,視事未期,士女向方。”恰逢青州刺史敗給黃巾,幽、冀二州爭奪其土。陳紀料敵知難,不忍百姓為自己而死,於是決定離開平原,向當地百姓告辭。父老愛慕跟隨陳紀,攀轅持轂,輪不得轉。陳紀於是晨夜間行,寄住於邳、郯曠野。 [6] 
後來,朝廷璽書,追拜陳紀為太僕,又徵召為尚書令。 [7]  漢鴻臚陳紀碑》提到,袁術僭號,圖謀傾覆社稷,並與徐州的呂布結親。陳紀勸諫呂布,不被採納,而呂布的女兒已經到了塗境內;陳紀奮出奇策,使呂布斷絕婚姻,追回其女。朝廷念陳紀之功,任命他為尚書令。 [6] 
袁紹為太尉時,曾想把位置讓給陳紀,但陳紀沒有接受。後來,陳紀被拜為大鴻臚,掌九儀。 [6]  [7] 
建安三年(198年),曹操攻滅呂布。陳紀與兒子陳羣當時在呂布軍中,皆前去拜見曹操。 [11] 
建安四年(199年)六月,陳紀因病去世於任上,享年七十一歲。 [6]  [7] 

陳紀個人作品

全後漢文》收錄陳紀《肉刑論》。 [20] 

陳紀人物評價

劉宏:“處士荀爽、陳紀、鄭玄、韓融、李楷,耽道樂古,志行高潔,清貧隱約,為眾所歸。” [18] 
魏書》:“寔德冠當時,紀、諶併名重於世。” [24] 
范曄:“慶基既啓,有蔚潁濱,二方承則,八慈繼塵。” [16] 

陳紀親屬成員

陳紀父親

陳寔,太丘長。 [16] 

陳紀兄弟

陳諶,早卒。 [7] 
另有兄弟四人。 [7] 

陳紀兒子

陳羣,三國時期曹魏政治家。 [17] 

陳紀軼事典故

陳紀陳氏三君

陳寔、陳紀、陳諶父子皆有盛名,時人稱“三君”。每當三公府徵召,往往同時徵召父子三人。朝廷送來的羊羔、大雁禮品,絡繹不絕,時人靡不榮之。 [7]  豫州百姓皆圖畫陳寔父子三人的形象。 [23] 

陳紀議論肉刑

陳紀曾議論恢復肉刑,説:“《尚書》曰:惟敬五刑,以成三德。《周易》上也記載着割鼻、斷足、砍腳趾的刑法,這些都是用來輔助政教、懲治邪惡的。況且殺人償命,也合乎古代的制度;對於把人打傷或毀壞別人的身體的罪犯,只是剃去頭髮圈住脖頸幹活服役,就不合道理了。如果沿用古刑,把姦淫者下蠶室,使偷盜者受刖刑,那麼就永遠不會發生淫亂盜竊一類的壞事了。”孔融反駁説:“古時官吏正直,刑法清明,政治沒有錯誤。百姓有罪,都是自己的責任。末世衰微,風氣教化壞亂,政治攪亂風俗,國家的法律害了人民。所以説君主沒有為君之道,百姓渙散不服,而想用古時候的刑法殘廢他們的肢體,這不是除惡長善的辦法。紂砍斷早晨涉水者的小腿,天下的人都説紂暴虐無道。九牧之地,有一千八百個諸侯國,如果各砍掉一人的腳,下面就有一千八百個紂呢!想風俗純美,是絕對做不到的。並且受了刑罰的人,有不想活的意念,有求死的決心。大多鋌而走險,不再回歸正道。夙沙衞禍害齊國,伊戾禍害宋國,趙高、英布為當時世道的大患。就算忠誠如鬻拳,堅持如卞和,多智如孫臏,蒙冤如巷伯孟子,才華如司馬遷,通達如劉向,一遭到刀鋸,死了也為人不齒。所以太甲的思念常道,秦穆公使秦國稱霸西戎,陳湯矯詔發兵並斬郅支單于于都賴水上,魏尚的守邊之功,無所復施了。” [22] 
魏國建立後,曹操商議恢復肉刑,下令説:“從哪兒才能找到一位明曉事理、通達古今的君子,讓他來評論評論這件事呢?從前陳鴻臚(陳紀)認為死刑可以有助於樹立起君王的仁德恩惠,説的就是要對他們施以肉刑。御史中丞(陳紀之子陳羣)能陳述一下你父親的觀點主張嗎?”陳羣説:“臣下的父親認為大漢廢除肉刑而增加鞭打、杖擊,本意是出於仁惻之心,想減輕對犯人刑罰,但沒想到死去的人卻越來越多。正所謂名義上減輕而實際上加重了。因為名義上減輕了刑罰,老百姓容易忽略而犯罪,這樣實質上卻加重了刑罰,老百姓也更容易受到傷害。”之後,陳羣提到了陳紀商議恢復肉刑的言論,又説:“據説古代適用五刑的犯罪行為有三千多種,雖然不能全部恢復,但是像這幾類應該首先施行。按照漢律,對於罪大惡極的犯人應當處死,這是不能顧及所謂仁義的。但是對於其他剛夠死刑、可殺可不殺的犯人,就可以施以肉刑。這樣,所受之刑與所犯之罪就可以相抵了。如今以鞭打、杖擊處死的刑法代替肉刑,實在是隻重視人的肢體而輕視人的性命啊!” [21] 

陳紀公慚卿卿慚長

陳寔官職是太丘縣長,陳寔的兒子陳紀做到了九卿,陳紀的兒子陳羣為曹魏三公,陳羣的兒子陳泰在曹魏也是重臣。陳氏在兩朝皆有重名,但德行卻一代不如一代,時人為此説道:“公慚卿,卿慚長。” [16]  [19] 

陳紀陳太丘與友期行

陳元方七歲的時候,某天父親陳太丘跟一位朋友約定一同出門,約好正午時碰頭。正午已過,不見那朋友來,太丘不再等候就自己走了。後來那人來了,陳元方當時正在門外玩,那人便問元方:“你父親在家嗎?”元方答道:“等您好久都不來,他已經走了。”那人便發起脾氣,罵道:“真不是君子啊!跟別人約好一塊兒走,卻把別人丟下,自個兒走了!”元方説:“您跟我父親約好正午一同出發,您正午不到,就是不講信用;對人家兒子罵他的父親,就是失禮。”那人頓時感到尷尬加慚愧,便從車裏下來,想去拉元方,卻不想元方連頭也不回地走進了自家的大門。 [12] 

陳紀蒸飯成粥

有客人在陳太丘家留宿,陳太丘讓元方(陳紀)、季方(陳諶)兄弟二人做飯。兄弟二人正在燒火,聽見太丘和客人在談論,都停下來偷聽。做飯時忘了放箅子,米都落進鍋裏。太丘問:“為什麼沒蒸飯呢?”元方、季方跪在地上説:“您和客人談話,我們倆都在偷聽,結果忘了放箅子,飯都成了粥了。”太丘説:“你們還記得我們説了什麼嗎?” 兄弟回答道:“大概還記得。” 於是二人跪在地上一塊兒敍説,互相補充,太丘和客人説的話一點都沒有遺漏。太丘説:“既然這樣,喝粥就行了,何必吃飯呢?” [13] 

陳紀太守髡陳仲弓

潁川太守把陳太丘判了髡刑。有位客人問他的兒子陳元方説:“太守這個人怎麼樣?”元方説:“是個高尚、明智的人。”又問:“您父親怎麼樣?”元方説:“是個忠臣孝子。”客人説:“《易經》上説:‘兩個人同一條心,就像一把鋼刀,鋒利的刀刃能斬斷金屬;同一個心思的話,它的氣味像蘭花一樣芳香。’那麼,怎麼會有高尚明智的人懲罰忠臣孝子的事呢?”元方説:“您的話怎麼這樣荒謬啊!所以我不回答你。”客人説:“您不過是因為駝背裝作恭敬,其實是不能回答。”元方説:“從前高宗放逐了孝子孝己;尹吉甫放逐了孝子伯奇,董仲舒放逐了孝子符起。這三個做父親的,恰恰都是高尚明智的人;這三個做兒子的,恰恰都是忠臣孝子啊。”客人很羞愧,就退走了。 [14] 

陳紀陳元方候袁公

陳元方十一歲那年,某天袁公要他評論他父親在太丘的政績,陳元方以非常驕傲自豪的語氣評論父親的功績,認為父親很了不起。袁公説:“我以前曾經也做過這樣的事情的呀,是你父親學了我的做法了,還是我效仿了你父親了?”陳元方脱口而出:“周公和孔子生在不同時代,雖然時間相隔遙遠,但他們的行為卻是那麼一致。周公並沒有學孔子,孔子也沒有學周公。” [15] 

陳紀陳元方遭父喪

陳太丘去世後,陳元方哭到死去活來,因哀傷過度而瘦得形銷骨立,母親可憐他,偷偷用錦被為他捲住身體。郭林宗來弔喪,見到陳元方這個樣子,指責説:你是四海之內的俊傑英才,四面八方的人以你為榜樣,卻在父喪而被錦。孔子説:“穿着錦被,吃着米飯,你的心裏安心嗎?’我絕不會這樣做的。”於是郭林宗拂袖而去,一百多天內都沒有賓客敢上門拜訪。 [15] 

陳紀史料記載

《後漢書·卷六十二·荀韓鍾陳列傳第五十二》 [16] 
參考資料
  • 1.    陳紀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6-15]
  • 2.    許昌市志編纂委員會.許都攬勝[M].第39頁
  • 3.    謝志平著.東漢儒家學者叢考[M].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19.06.第38頁
  • 4.    許昌市志編纂委員會.許都攬勝[M].第40頁
  • 5.    許昌市志編纂委員會.許都攬勝[M].第39-40頁
  • 6.    《全三國文·卷二十六》:【漢鴻臚陳紀碑】君諱紀,字元方,太丘君之元子也。始祖有虞,受禪陶唐,亦以命禹,其後媯滿。當週武王時,祚土於陳,君其世也。君生應乾坤之純質,受嵩嶽之精粹,內苞九德,外兼百行,川深淪於不測,膽智應於無方,弘裕足以容眾,矜嚴足以正己。然後研幾道藝,涉覽文學。凡前言往行,竹帛所載,靡不悉該其善也。焉其誘人也,是以令聞廣譽,寒於天淵;儀形嘉誨,範乎人倫。存乎本傳,故略舉其著於人事者焉。顯考以茂行崇冠先儔,季弟亦以英才知名當也。孝靈之初,並遭黨錮,俱處於家,號曰三君。故得奉常供養,以循子道,親執饋食,朝夕竭歡。及太丘君疾病終亡,喪過乎哀,崩傷嘔血,如此者數焉。服禮既除,戚容彌甚,聞名心矍,言及隕涕,雖大舜之終慕,曾參之自盡,無以喻也。豫州刺史嘉懿至德,命敕百城,圖畫形象,於今遺稱,越在民口。既處隱約,潛躬味道,足不逾閾。乃覃思著書三十餘萬言,言不務華,事不虛設,其所交釋合贊,規聖哲而後建旨明歸焉,今所謂《陳子》者也。初平之元,禁罔蠲除,四府並闢,弓旌交至。雖崇其禮命,莫敢屈用。大將軍何進表選明儒,君為舉首。公車特徵,起家拜五官中郎將,到遷侍中,旬有八日,出相平原。會孝靈晏駕,賊臣秉政,肆其兇虐,剝亂宇內,州郡幅裂,戎輿並戒。君冒犯鋒矢,勤恤民隱,馴之以禮教,示之以知恥,視事未期,士女向方。會刺史敗於黃巾,幽冀二州,爭利其土。君料敵知難,不忍其民為己致死,乃辭而去之。於是故老隨慕,攀轅持轂,輪不得轉。遂晨夜間行,寓於邳郯之野。袁術恣睢,僭號江淮,圖覆社稷,結婚呂布,斯事成重,必不測救。君諗布不從,遂與成婚,送女在途。君為國深憂,乃奮策出奇,以奪其心,卒使絕好,追女而還。離逖奸謀,使不得成,國用安,君之力也。唯帝念功,命作尚書令。會車駕幸許,拜大鴻臚。實掌九儀,四門穆穆,遂登補袞闕,以熙帝載。不幸寢疾,年七十有一,建安四年六月卒。
  • 7.    《後漢書·卷六十二·荀韓鍾陳列傳第五十二》:有六子,紀、諶最賢。紀字元方,亦以至德稱。兄弟孝養,閨門廱和,後進之士皆推慕其風。及遭黨錮,發憤著書數萬言,號曰《陳子》。黨禁解,四府並命,無所屈就。遭父憂,每哀至,輒歐血絕氣,雖衰服已除,而積毀消瘠,殆將滅性。豫州刺史嘉其至行,表上尚書,圖象百城,以厲風俗。董卓入洛陽,乃使就家拜五官中郎將,不得已,到京師,遷侍中。出為平原相,往謁卓,時欲徙都長安。乃謂紀曰:“三輔平敞,四面險固,土地肥美,號為陸海。今關東兵起,恐洛陽不可久居。長安猶有宮室,今欲西遷何如?”紀曰:“天下有道,守在四夷。宜修德政,以懷不附。遷移至尊,誠計之末者。愚以公宜事委公卿,專精外任。其有違命,則威之以武。今關東兵起,民不堪命。若謙遠朝政,率師討伐,則塗炭之民,庶幾可全。若欲徙萬乘以自安,將有累卵之危,崢嶸之險也。”卓意甚忤,而敬紀名行,無所復言。時議欲以為司徒,紀見禍亂方作,不復辨嚴,即時之郡。璽書追拜太僕,又徵為尚書令。建安初,袁紹為太尉,讓於紀;紀不受,拜大鴻臚。年七十一,卒於官。子羣,為魏司空。天下以為公慚卿,卿慚長。弟諶,字季方。與紀齊德同行,父子並著高名,時號三君。每宰府辟召,常同時旌命,羔雁成羣,當世者靡不榮之。諶早終。
  • 8.    《後漢書·卷五十三·周黃申屠徐姜列傳第四十三》:中平五年,復與爽﹑玄及潁川韓融、陳紀等十四人並博士徵,不至。董卓廢立,蟠及爽﹑融﹑紀等復俱公車徵,唯蟠不到。眾人鹹勸之,蟠笑而不應。
  • 9.    《後漢孝靈皇帝紀下卷第二十五》:己未,詔曰:頃選舉失所,多非其人,儒法雜揉,學道寢微。處士荀爽、陳紀、鄭玄、韓融、〔張〕(李)楷,耽道樂古,志行高潔,清貧隱約,為眾所歸。其以爽等各補博士。」皆不至。
  • 10.    《三國志·卷三十八·蜀書八·許麋孫簡伊秦傳第八》:靈帝崩,董卓秉政,以漢陽周毖為吏部尚書,與靖共謀議,進退天下之士,沙汰穢濁,顯拔幽滯。進用潁川荀爽、韓融、陳紀等為公、卿、郡守,拜尚書韓馥為冀州牧,侍中劉岱為兗州刺史,潁川張諮為南陽太守,陳留孔伷為豫州刺史,東郡張邈為陳留太守,而遷靖巴郡太守,不就,補御史中丞。
  • 11.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十一·魏書十一·袁張涼國田王邴管傳第十一》:布誅,渙得歸太祖。【袁氏世紀曰:布之破也,陳羣父子時亦在布之軍,見太祖皆拜。渙獨高揖不為禮,太祖甚嚴憚之。時太祖又給眾官車各數乘,使取布軍中物,唯其所欲。眾人皆重載,唯渙取書數百卷。資糧而已,眾人聞之,大慚。渙謂所親曰:"脱我以行陳,令軍發足以為行糧而已,不以此為我有。由是厲名也,大悔恨之。"太祖益以此重焉。】
  • 12.    方正第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3-21]
  • 13.    夙惠第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3-21]
  • 14.    言語第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3-21]
  • 15.    政事第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3-21]
  • 16.    卷六十二 荀韓鍾陳列傳第五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3-21]
  • 17.    卷二十二 魏書二十二 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3-21]
  • 18.    後漢孝靈皇帝紀下卷第二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3-21]
  • 19.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案博物記曰:太丘長陳寔、寔子鴻臚紀、紀子司空羣、羣子泰四世,於漢、魏二朝並有重名,而其德漸漸小減。時人為其語曰:"公慚卿,卿慚長。"】
  • 20.    全後漢文卷六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3-28]
  • 21.    《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魏國既建,遷為御史中丞。時太祖議復肉刑,令曰:"安得通理君子達於古今者,使平斯事乎!昔陳鴻臚以為死刑有可加於仁恩者,正謂此也。御史中丞能申其父之論乎?"羣對曰:"臣父紀以為漢除肉刑而增加笞,本興仁惻而死者更眾,所謂名輕而實重者也。名輕則易犯,實重則傷民。書曰:'惟敬五刑,以成三德。'易著劓、刖、滅趾之法,所以輔政助教,懲惡息殺也。且殺人償死,合於古制;至於傷人,或殘毀其體而裁翦毛髮,非其理也。若用古刑,使淫者下蠶室,盜者刖其足,則永無淫放穿窬之奸矣。夫三千之屬,雖未可悉復,若斯數者,時之所患,宜先施用。漢律所殺殊死之罪,仁所不及也,其餘逮死者,可以刑殺。如此,則所刑之與所生足以相貿矣。今以笞死之法易不殺之刑,是重人支體而輕人軀命也。"時鍾繇與羣議同,王朗及議者多以為未可行。太祖深善繇、羣言,以軍事未罷,顧眾議,故且寢。
  • 22.    《後漢孝獻皇帝紀卷第三十》:初,穎川陳紀論復肉刑:「書曰:『惟敬五刑,以成三德。』易著劓、刖、滅趾之法,所以輔政助教,懲惡息殺也。且殺人償死,合於古制;至於傷人,或殘毀其體,而才翦毛髮,非其理也。若用古刑,使淫者下蠶室,盜者刖其足,永無淫放穿窬之姦矣。」融難之曰:「古者吏端刑清,治無過差,百姓有罪,皆不之濫。末世凌遲,風化壞亂,法害其民。故曰上失其道,民散之矣。而欲繩之以古刑,投之以殘棄,非所謂與時消息也。紂斬一朝涉之脛,天下謂之無道;九牧之地,千八百居,若各刖一人,是下常有千八百紂也。求世休和,不可得已。且被刑之人,慮不全生,志在思死,類多趨惡。夙沙亂齊,伊戾禍宋,趙高、英布,為世大患。雖忠如鬻權,信如卞和,智如孫臏,冤如巷伯,才如史遷,違如子政,一離刀鋸,沒世不齒。是太甲之思庸,穆公之霸秦,陳湯之都賴,魏尚之邊功,無所復施也。」曹公將復肉刑,以眾議不同乃止。
  • 23.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先賢行狀曰:大將軍何進遣屬吊祠,諡曰文範先生。於時,寔、紀高名並著,而諶又配之,世號曰三君。每宰府辟命,率皆同時,羔雁成羣,丞掾交至。豫州百姓皆圖畫寔、紀、諶之形象。】
  • 24.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魏書曰:寔德冠當時,紀、諶併名重於世。寔為太丘長,遭黨錮,隱居荊山,遠近宗師之。靈帝崩,何進輔政,引用天下名士,徵寔,欲以為參軍,以老病,遂不屈節,諶為司空掾,早卒。紀曆位平原相、侍中、大鴻臚,著書數十篇,世謂之陳子。寔之亡也,司空荀爽、太僕令韓融並制緦麻,執子孫禮。四方至者車數千乘,自太原郭泰等無不造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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