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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登
(十大道德模範)
鎖定
陳登自1978年在文山州內承擔建設工程以來,本着“誠信為本”的理念,建設施工的百餘項工程優良率在80%以上,合格率為100%;2004至2006年年上繳國家税費分別為580餘萬元、700餘萬元、810餘萬元。陳登積極投身公益事業,從1996年至今,共為文山州境內的建校、修路、建橋、衞生、扶貧、敬老、殘疾人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各項公益事業捐款600餘萬元,贍養着廣東吳川、雲南文山的36位孤寡老人。
企業連續16年被國家、省、州、縣授予“重合同、守信用企業”,陳登曾榮獲“全國愛心獻功臣先進個人”、“雲南省捐資助學,功在千秋先進個人”、“雲南省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文山州民族團結進步模範”、“文山縣新農村建設特殊貢獻先進個人”、“文山縣榮譽市民”等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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