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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理

(陳漢末代皇帝)

鎖定
陳理(1351年-1408年),湖廣省黃州府蘄水縣(今湖北浠水縣)人,原籍湖廣省承天府沔陽州(今湖北省仙桃市),陳漢皇帝陳友諒的次子。
龍鳳九年(1363年)七至八月,陳友諒朱元璋戰於鄱陽湖,史稱“鄱陽湖之戰”,中流矢而死。陳友諒死後,張定邊等人在武昌立陳理稱帝,改元德壽。次年,朱元璋兵臨武昌城下,陳理出降,封為歸德侯。 [3]  [7]  [9] 
洪武五年(1372年)正月,歸德侯陳理、歸義侯明升鬱鬱不樂,頗出怨言,明太祖聞之曰:“此童孺輩,言語小過,不足問,但恐為小人瞽惑,不能保始終,宜處之遠方,則釁隙無自生,可始終保全矣。”於是將其送往高麗,賜高麗國王紗羅文綺四十八匹,俾善待之。 [5]  永樂六年(1408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陳理去世。 [15] 
所處時代
元末明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湖廣省黃州府蘄水縣(今湖北省浠水縣)
出生日期
1351年
逝世日期
1408年
本    名
陳理
原    籍
湖廣省承天府沔陽州(今湖北省仙桃市)
年    號
德壽(1363年)
在位時間
1363年—1364年
性    別

陳理人物生平

龍鳳九年(1363年)八月,陳理之父陳友諒在鄱陽湖大戰中箭身亡,陳理之兄太子陳善兒被擒,陳友諒的太尉張定邊趁夜挾持陳理,載上陳友諒的屍體逃回武昌。 [1]  陳理回到武昌後,繼位稱帝,改年號為德壽。同年冬天,朱元璋親征武昌。 [2] 
龍鳳十年(1364年)二月十七日,朱元璋親至武昌督戰攻城。在此之前,陳理太尉張定邊見事急,暗中派遣士卒趁夜由觀音閣縋城跑到嶽州,告其丞相張必先派兵來援。至此,張必先率兵至,離城二十里,駐紮於洪山,朱元璋命常遇春率精鋭五千,乘其眾未集擊之,援軍大敗,張必先被生擒。張必先驍勇善戰,人稱其為“潑張”,城中倚以為重。至此,縛至城下,示之曰:“汝所恃者,潑張今已為我擒,尚何恃而不降耶?”張必先亦呼張定邊曰:“吾已至此,事不濟矣,兄宜自圖,速降為善。”張定邊氣索不能言。武昌城東南有高冠山,下瞰城中,朱元璋問諸將:“誰能奪此?”傅友德請行,遂率數百人一鼓奪之,城中益喪氣,欲降者眾,朱元璋便派遣陳友諒的舊臣羅復仁入城招降陳理。 [3]  [6] 
二月十九日,陳理銜璧肉袒,率其太尉張定邊等出降,陳理至軍門,俯伏戰慄,不敢抬頭仰視,朱元璋見陳理年幼弱小,便將他扶起,握着他的手説:“吾不爾罪,勿自懼也。”命宦者入其宮,傳命慰諭陳友諒父母,凡府庫財物都任憑陳理自取之。 [7] 
二十二日,常遇春送陳理官屬赴建康(今江蘇南京) [8] 
三月二日,封陳理為歸德侯。 [3]  [9]  並封陳友諒的父親陳普才為承恩侯,大哥陳友富為歸仁伯,二哥陳友直為懷恩伯,追贈四弟陳友仁為康山王,命有關官員立廟祭祀,並將五弟陳友貴附祭。 [4] 
洪武五年(1372年)正月十七日,歸德侯陳理、歸義侯明升鬱鬱不樂,頗出怨言,明太祖聞之曰:“此童孺輩,言語小過,不足問,但恐為小人瞽惑,不能保始終,宜處之遠方,則釁隙無自生,可始終保全矣。”於是將其送往高麗,賜高麗國王紗羅文綺四十八匹,俾善待之。 [5] 
五月十七日,高麗國王出迎於迎賓館中書省移諮曰:“欽奉聖旨,‘那海東高麗國王,那裏自前年,為做立石碑,祭祀山川,飛報各處捷音,及送法服,使者重疊,王好生被暑熱來為那般,我想着限山隔海,天造地設生成的國土,那王每有仁政,管撫的好時,天地也喜,我這裏勤勤的使臣往來呵,似乎動勞王身體一般,為那般上頭,我一年光景,不曾教人去,於今恁每中書省省收拾紗羅段子四十八匹,差元朝舊日老院使送去,選海船一隻,用全身掛甲的軍人,在上面防海,就將那陳皇帝老少,夏皇帝老少去王京,不做軍,不做民,閒住他自過活。王肯教那裏住呵,留下;不肯,時節載回來,恁省家文書上好生説得子細了。” [10] 
右丞相汪廣洋又致書曰:“曩因元政不綱,羣雄並起,各擁兵眾,分據土疆。我聖上乘時啓運,奮興淮右,肇基江左,命將四徵,削平羣雄。陳友諒竊據湖湘,妄稱大漢,明貞據有川蜀,僭號大夏,是以聖上統御六師,親臨湖廣,其陳氏勢窮力屈,率眾就降。去年春,命中山侯、穎川侯等,摠率師旅,水陸並進,直搗川蜀,明氏力不能支,㗸璧請命。皆已欽蒙聖恩,特加赦宥,保全其生,然揆之以理,不可使久處京師,今令各將家屬,往王國閒居,如可則留之,其不可則仍發回還。尚冀裁度。” [10] 
五月十九日,陳理、明升等男婦共二十七人入王京,陳理、明升詣闕,高麗恭愍王出御報平廳,陳理、明升拜於階上,恭愍王坐受之,禮訖,坐於使臣之下,明升十八,陳理年二十二歲。 [10] 
六月初六日,高麗國王賜陳理、明升,苧布九匹。 [11] 
朝鮮國王李成桂在位期間,賜陳理平漢君祿,明昇華蜀君祿。 [17] 
建文三年(1401年)閏三月十八日,朝鮮國王李芳遠聽聞陳理生活艱苦,賜給了陳理一些田地。 [12] 
永樂元年(1403年)十一月初五日,李芳遠賜陳理奴婢各一口及米豆 [13] 
永樂二年(1404年)六月初七日,李芳遠賜給陳理米四石,酒十瓶。 [14] 
永樂六年(1408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陳理去世,有一子陳明善。李朝禮部贈米豆五十石、紙百卷、賜棺槨 [15] 

陳理家族親屬

父:陳友諒
妻:李氏 [16] 
子:陳明善,沉迷酒色,繫於留後司。因母求情,遂得釋放。 [16] 
參考資料
  • 1.    《明史·卷一百二十三·列傳第十一》:友諒從舟中引首出,有所指捴,驟中流矢,貫晴及顱死。軍大潰,太子善兒被執。太尉張定邊夜挾友諒次子理,載其屍遁還武昌。
  • 2.    《明史·卷一百二十三·列傳第十一》:子理既還武昌,嗣偽位,改元德壽。是冬,太祖親征武昌。
  • 3.    《明史·卷一百二十三·列傳第十一》:明年二月再親征。其丞相張必先自嶽州來援,次洪山。常遇春擊擒之,徇於城下。必先,驍將也,軍中號“潑張”,倚為重。及被擒,城中大懼,由是欲降者眾。太祖乃遣其故臣羅復仁入城招理。理遂降,入軍門,俯伏不敢視。太祖見理幼弱,掖之起,握其手曰:“吾不汝罪也。”府庫財物恣理取,旋應天,授爵歸德侯。
  • 4.    《明史·卷一百二十三·列傳第十一》:太祖平武昌,封普才承恩侯,友富歸仁伯,友直懷恩伯,贈友仁康山王,命所司立廟祀之,以友貴祔。
  • 5.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七十一 洪武五年 正月 十七日》:○賜京衞軍士錢帛。 歸德侯陳理、歸義侯明昇居常欝欝不樂,頗出怨言, 上聞之曰:「此童孺輩,言語小過,不足問,但恐為小人瞽惑,不能保始終,宜處之遠方,則釁隙無自生,可始終保全矣。」於是徙之高麗,遣元樞密使延安荅理延安答理護送而往,仍賜高麗國王紗羅文綺四十八疋,俾善待之。
  • 6.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十四 甲辰年 二月 十七日》:○辛亥 至武昌督兵攻城。先是,陳理太尉張定邊見事急,潛遣卒夜由觀音閣縋城走嶽州,告其丞相張必先使入援。至是,必先引兵至去城二十里,軍於洪山 ,上命常遇春率精鋭五千乘其眾未集擊之,敵兵大敗,遂擒必先。必先,驍勇善戰人,號為潑張,城中倚以為重。至是,縛至城下,示之曰:“汝所恃者,潑張今已為我擒,尚何恃而不降耶?”必先亦呼定邊謂之曰:“吾已至此,事不濟矣,兄宜自圖,速降為善。”定邊氣索不能言。武昌城東南有高冠山,下瞰城中, 上問諸將:“誰能奪此?”傅友德請行,遂率數百人一鼓奪之,城中益喪氣。後數日, 上乃遣友諒舊臣羅復仁入城諭陳理及張定邊等曰:“理若來,當不失富貴。”復仁因請曰: “主上推好生之仁,惠此一方,使陳氏之孤得保首領,而臣不食言,臣雖死不憾矣。” 上曰:“吾兵力非不足,所以久駐此者,欲待其自歸,免傷生靈耳。汝行必不汝誤。”復仁至城下號哭,理驚,召之入,復相持痛哭,哭止,問故,復仁諭以 上意,詞旨懇切,理與定邊等遂請降。
  • 7.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十四 甲辰年 二月 十九日》:○癸丑 陳理銜璧肉袒,率其太尉張定邊等出降,理至軍門,俯伏戰慄,不敢仰視, 上見其幼弱,起挈其手曰:“吾不爾罪,勿自懼也。”命宦者入其宮,傳命慰諭友諒父母,凡府庫儲蓄令理悉自取之,遣其文武官僚以次出城,妻子資裝皆俾自隨。王師圍武昌,凡六閲月而降,士卒無敢入城,市井晏然,城中民饑困, 上命給米賑之,召其父老復撫慰之,待友諒父母以禮,民大悦,於是漢沔荊嶽郡縣相繼降。
  • 8.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十四 甲辰年 二月 二十二日》:○丙辰, 上發武昌,命常遇春發遣陳理官屬赴建康。
  • 9.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十四 甲辰年 三月 二日》:○丙寅 封陳理為歸德侯,下令諭臣民曰:“予以眇躬,荷天地百神之眷,託位於億兆臣民之上,戡定綏寧,疆宇日闢。乃者,陳友諒弒主僭逆,罪惡貫盈,自起兵端犯我邊境,爰舉問罪之師以慰來蘇之望,賴天地之靈,兵之所至,罔不克捷,江西諸郡,一鼓而下。友諒稔惡不悛,仍合餘燼,於癸卯七月頓兵洪都城下,予乃總率舟師親與決戰,友諒敗死,將士悉降,進攻武昌,其子理歸命。於是湖廣諸郡次第皆平,滔滔江漢遂底安,流總總黎元克全生樂,佈告中外,鹹使聞知。
  • 10.    《高麗史·世家·卷第四十三》:癸亥,帝遣宦者前元院使延達麻失裏及孫內侍來錫王綵段紗羅四十八匹,王出迎於迎賓館,中書省移諮曰:「欽奉聖旨,『那海東高麗國王,那裏自前年,為做立石碑,祭祀山川,飛報各處捷音,及送法服。使者重疊,王好生被暑熱來為那般,我想着限山隔海,天造地設生成的國土,那王每有仁政,管撫的好時,天地也喜,我這裏勤勤的使臣往來呵,似乎動勞王身體一般,為那般上頭,我一年光景,不曾敎人去。於今恁每中書省省收拾紗羅段子四十八匹,差元朝舊日老院使送去,選海船一隻,用全身掛甲的軍人,在上面防海,就將那陳皇帝老少,夏皇帝老少去王京,不做軍,不做民,閑住他自過活。王肯敎那裏住呵,留下;不肯,時節載回來,恁省家文書上好生説得子細了。』」 右丞相汪廣洋又致書曰:「曩因元政不綱,羣雄並起,各擁兵眾,分據土疆。 我聖上乘時啓運,奮興淮右,肇基江左,命將四徵,削平羣雄。陳友諒竊據湖湘,妄稱大漢,明貞據有川蜀,僭號大夏,是以聖上統御六師,親臨湖廣,其陳氏勢窮力屈,率眾就降。去年春, 命中山侯、穎川侯等,摠率師旅,水陸並進,直擣川蜀,明氏力不能支,㗸璧請命。皆已欽蒙聖恩,特加赦宥,保全其生,然揆之以理,不可使久處京師,今令各將家屬,往王國閑居,如可則留之,其不可則仍發廻還。尙冀裁度。」 乙丑,陳理、明昇等男婦共二十七人入京,理、昇詣闕,王出御報平廳,理、昇拜於階上,王坐受之,禮訖,坐於使臣之下,昇年十八,理年二十二。
  • 11.    《高麗史·世家·卷第四十三》:辛巳,賜陳理、明昇,薴布九匹。
  • 12.    《太宗恭定大王實錄卷一· 元年閏三月乙未》:○給陳王田。 陳理,友諒之子也,降於大明,太祖高皇帝封為順德侯。洪武五年壬子,帝令理與明貞之子昇,各將家屬,往高麗閑居,國人謂之陳王。 至是,上聞陳王計活艱甚,命議政府議周恤之宜,政府請給田,從之。
  • 13.    《太宗恭定大王實錄卷六· 三年十一月戊寅》:○戊寅,賜陳理奴婢各一口及米豆。
  • 14.    《太宗恭定大王實錄卷十一· 四年六月乙丑》:○賜陳理米豆四石、酒十甁。
  • 15.    《太宗恭定大王實錄卷十五·八年十二月乙巳》:○乙巳,順德侯陳理卒。 理卽友諒之子也。 有子曰明善。 及卒,賻米豆五十石、紙百卷, 賜棺槨, 仍諮報於禮部。
  • 16.    《太宗恭定大王實錄卷十八·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命釋陳明善囚。 順德侯陳理妻李氏上言: "去壬子年出來以後, 重蒙聖恩, 去年家翁死, 惟有一子明善, 沈迷酒色, 今繫於留後司。 異土寡婦, 擧眼無親戚,,難堪母子之情, 願蒙上慈。" 遂原之。
  • 17.    《春官通考·卷三十九·吉禮·院祠二·肅宗代》 《春官通考·卷三十九·吉禮·院祠二·肅宗代》:三十年甲申,典籍明廷耉上言,請更建其祖華蜀君明昇舊祠, 令議大臣,皆以為明昇非有功德,而特以洪武壬子,中書省諮送陳友諒、明昇家口,宜令不做軍不做民,閑住過活雲。故列朝待之優異。太祖朝,賜明昇華蜀君祿,陳理平漢君祿。太宗朝,賜忠勳世祿。宣廟朝,有勿侵明氏、陳氏後裔敎旨。而明昇身沒後,命創祠於京城,使其胄胤奉祀。經壬辰兵燹,其後昇之遺裔居海州者,呈書監營,請建祠,則道臣轉聞,自官建祠雲。而此雜見於野史松都誌中,禮曹文書,不少槪見,到今累數百年之後,因其後孫之上言,建祠給祭,揆以祀典,恐不得當矣。上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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