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陳熙昌

鎖定
陳熙昌,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進士出身。原籍廣東南海沙貝鄉。
中文名
陳熙昌
性    別
民    族
漢族
國    籍
中國
東林黨陳大夫 東林黨陳大夫
陳熙昌(生卒年月不詳),字當時,號杲閹,南海縣沙貝鄉(今白雲區石井鎮沙貝村)人。是沙貝村陳氏十五世祖,明末抗清英烈陳子壯的父親。明萬曆三十三年(1606),陳熙昌鄉試中解元(舉人頭名)。十年後,又高中進士,授平湖知縣。在任六載,公正廉明,政績卓著:平湖所積舊案、冤案均得以清理、平反;制定法令,規定徵收税賦時不準鞭笞百姓,並盡力減輕百姓徭役;樂於捐助善銀,興辦公益。平湖境內的田賦,向來混亂,不少人隱瞞真實田畝數。
陳熙昌進行了一次大清理,並先清官户田畝,共查出官户瞞報耕地達4.20萬畝。隨後根據實數,官民俱按耕地畝數平均負擔田賦,民稱“青天”。遇災年,米價飛漲,陳熙昌於官倉中調糧,平價賣與災民。百姓曰:“萬代瞻仰公之明德”。陳熙昌還十分重視文化教育,吸納和重用有真才實學之人士。平湖境內,文風蔚然,學子參加省試,多名列前茅。後陳熙昌升任朝廷吏部給事中(負責稽察吏部工作的官),曾上疏彈劾魏忠賢一夥受賄案,乃得罪了這班權貴。天啓四年(1625),魏忠賢借陳子壯曾錄“庸主失權,英主攬權”治以“犯上”之罪,父子均被削職為民。崇禎登位後,吏部欲再起用陳熙昌,尋時聞已卒,遂贈太常寺少卿(官名,九卿之一)。陳熙昌逝世後,被百姓稱為“平湖名宦”及“郡鄉賢”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