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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炳華

(原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

鎖定
陳炳華(1941-)廣東鶴山人,生於澳門。建築師。廣東省第七、八屆政協委員。 曾任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 [1] 
中文名
陳炳華
籍    貫
廣東鶴山
出生日期
1941年
畢業院校
葡萄牙里斯本大學
出生地
澳門
少年時就讀於澳門廣大小學、粵華,利宵等中學。
1967年畢業於葡萄牙里斯本大學建築工程系。在葡國曾實習兩年。
1969年返澳執業,為註冊建築師,開展建築設計業務I作,參與或主持一百多項大中小型計劃之設計,包括澳門馬車場、東亞大學、新世紀大酒店、新華社澳門分社大廈等。歷任澳門建築師協會副會長、澳門政府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工程技術委員會委員。現任澳門政府諮詢會委員、澳門政府過渡時期事務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廣東省政協委員及中華總商會會董、鏡湖醫院慈善會會董。
1991年獲澳督頒授專業功績勳章。 [1] 
參考資料
  • 1.    陳喬之主編;《港澳大百科全書》編委會編,港澳大百科全書,花城出版社,1993.11,第81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