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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澤霖

(汕尾市公安局打擊走私支隊行動偵查大隊原大隊長)

鎖定
陳澤霖,男,漢族,1981年8月出生,廣東海豐人,在職大專學歷,1999年12月參加工作,2003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 
2022年11月,陳澤霖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 
中文名
陳澤霖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廣東海豐
出生日期
1981年8月 [1] 

陳澤霖人物履歷

歷任汕尾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副支隊長,海豐縣公安局副局長(掛任),汕尾市公安局打擊走私支隊行動偵查大隊大隊長。2022年9月被免職。

陳澤霖人物事件

陳澤霖接受調查

2022年9月,汕尾市公安局打擊走私支隊行動偵查大隊大隊長陳澤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汕尾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陳澤霖依法雙開

2022年11月,汕尾市紀委監委對汕尾市公安局打擊走私支隊行動偵查大隊原大隊長陳澤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2] 
經查,陳澤霖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以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為走私團伙的走私活動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陳澤霖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羣眾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汕尾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陳澤霖開除黨籍處分;由汕尾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