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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潮

(無錫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原局長)

鎖定
陳潮,男,漢族,1963年4月出生,江蘇無錫人,黨校函授本科,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90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無錫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局長 [1] 
2021年8月,陳潮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2] 
中文名
陳潮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3年4月

陳潮人物履歷

1983年8月起,歷任無錫市公安局原南長分局清名橋派出所辦事員、科員,南長街派出所副所長,通揚橋派出所所長,南長街派出所所長;2000年3月,任無錫市公安局原南長分局副局長;2003年3月,任無錫市公安局原崇安分局政委;2005年9月,任無錫市公安局惠山分局政委;2010年8月,任無錫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局長(副處職);2017年11月,任無錫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副處級幹部;2017年11月,提前退休 [1] 

陳潮人物事件

陳潮違紀被查

2021年4月,據無錫市紀委監委消息:無錫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原局長陳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陳潮開除黨籍

2021年8月消息,經查,陳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嚴重違反黨的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下屬所送禮金;買官賣官,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違規向下屬借款,大肆籌措買官資金;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調查處理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索取、收受鉅額財物。
陳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敗壞政法隊伍形象,造成惡劣影響,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陳潮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對其違紀所得財物,予以收繳;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