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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準

(明朝宦官)

鎖定
陳準,明朝宦官,明憲宗時期東廠提督。
本    名
陳準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官    職
東廠提督

陳準人物生平

陳準累升為太監,在明憲宗成化二十年(1484年)五月繼尚銘之後任東廠提督。陳準與賢宦懷恩交好,受到他的影響,不妄生事端。陳準就職後,告誡東廠各校尉説:“有大逆之事,告知我。如果不是大逆,就是有關部門的事情了,你們不要干涉。”北京人心因而安定。 [1-2] 
據《罪惟錄》記載,陳準掌理東廠後許久,有人蒙冤被判處“籍沒抄沒財產)”。此事交由陳準處理,他於心不忍,徘徊多日。無奈之下,只得整斂衣冠,自縊而死。 [3] 

陳準史料記載

罪惟錄·卷九·憲宗紀》
明史·卷三百五·列傳第一百九十三》
參考資料
  • 1.    《明史·卷三百五·列傳第一百九十三》:而陳準代為東廠。準素善懷恩,既代銘,誡諸校尉曰:“有大逆,告我。非是,若勿預也。”都人安之。
  • 2.    《罪惟錄·卷九》:(成化二十年五月)以太監陳準代尚銘,提督東廠。準令其下曰:“大逆告我,非此,有司事也,勿預。“
  • 3.    《罪惟錄·卷九》:久之,有非其罪而被籍沒者,下準,準不忍,逡巡累曰,整衣冠,自經。